竞业限制的举证责任是怎样分配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2 08:46
现在各企业商家间的竞赛越来越剧烈,许多公司职工在签署劳作合同的时分都会顺便一条保密协议、竞业约束。那假如呈现了竞业约束方面的胶葛该怎么办?竞业约束的举证责任是怎样分配的?在法令上有什么规则呢?现在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请我们阅览下面的事例了解!
竞业约束的举证责任的分配
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特别状况下是举证责任倒置由用人单位举证。
【案子分析】
公司在庭审中辩称不发放竞业约束补偿金是因为孙某没有恪守竞业约束协议,两边就哪方该对是否遵从了竞业约束责任承当举证责任产生了不合。
关于劳作者离任后是否遵从了竞业约束责任这一现实,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两边均存在必定的举证困难。劳作者在与原用人单位免除劳作联系后,可能在必定时间内并无固定作业或许频频替换作业。正常状况下,劳作者无法精确搜集彻底其离任后的工作信息。因而,由劳作者举证其在必定时间内彻底恪守了竞业约束条款所约好的内容存在必定困难。
原用人单位在与劳作者免除劳作联系后,亦无法搜集劳作者之后的精确上任信息。但该事例的景象不属于法定举证责任倒置的景象,一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的相关规则,遵从“谁主张,谁举证”之根本举证准则,并从保证劳作者合法权益动身,因而应当由用人单位就劳作者违背竞业约束的现实承当举证责任。
一般来说,下列依据能够独自或许结合其他依据证明劳作者违背竞业约束责任,即劳作者到与原用人单位出产或许运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事务的有竞赛联系的其他新用人单位,或许自己开业从事出产或许运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事务:
1、劳作者与新单位签定的劳作合同;
2、新单位为劳作者交纳社会保险的依据;
3、新单位为劳作者交纳个人所得税依据;
4、新单位向劳作者发放薪酬的薪酬条、银行存折方面的依据;
5、劳作者以新单位职工的名义签定的出售合同、收购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合作合平等事务方面的依据(此方面的依据有原始依据最佳,假如没有,应该经过电话公证、现场公证等方法进行依据保全);
6、劳作者在新单位的手刺;
7、新单位对劳作者在新单位网站、宣传册、广告等载体上的记载;
8、劳作者自己开办的个体工商户、公司的营业执照的依据,劳作者在公司中担任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依据;
9、其他证人证言,录音等能佐证劳作者从事与本单位有竞赛联系的事务现实的依据。
【案情简介】
孙某2009年入职一家科技公司,职位是总经理,月薪12000元。一起签定竞业约束协议,约好竞业约束期限2年,竞业约束补偿金为月薪酬的二分之一,按月发放。2010年10月,孙某请求离任。2010年12月,孙某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请裁定,要求单位付出竞业约束补偿金。
假如您或许家人、亲朋的状况比较复杂,需求法令服务,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竞业约束的举证责任的分配
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特别状况下是举证责任倒置由用人单位举证。
【案子分析】
公司在庭审中辩称不发放竞业约束补偿金是因为孙某没有恪守竞业约束协议,两边就哪方该对是否遵从了竞业约束责任承当举证责任产生了不合。
关于劳作者离任后是否遵从了竞业约束责任这一现实,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两边均存在必定的举证困难。劳作者在与原用人单位免除劳作联系后,可能在必定时间内并无固定作业或许频频替换作业。正常状况下,劳作者无法精确搜集彻底其离任后的工作信息。因而,由劳作者举证其在必定时间内彻底恪守了竞业约束条款所约好的内容存在必定困难。
原用人单位在与劳作者免除劳作联系后,亦无法搜集劳作者之后的精确上任信息。但该事例的景象不属于法定举证责任倒置的景象,一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的相关规则,遵从“谁主张,谁举证”之根本举证准则,并从保证劳作者合法权益动身,因而应当由用人单位就劳作者违背竞业约束的现实承当举证责任。
一般来说,下列依据能够独自或许结合其他依据证明劳作者违背竞业约束责任,即劳作者到与原用人单位出产或许运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事务的有竞赛联系的其他新用人单位,或许自己开业从事出产或许运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事务:
1、劳作者与新单位签定的劳作合同;
2、新单位为劳作者交纳社会保险的依据;
3、新单位为劳作者交纳个人所得税依据;
4、新单位向劳作者发放薪酬的薪酬条、银行存折方面的依据;
5、劳作者以新单位职工的名义签定的出售合同、收购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合作合平等事务方面的依据(此方面的依据有原始依据最佳,假如没有,应该经过电话公证、现场公证等方法进行依据保全);
6、劳作者在新单位的手刺;
7、新单位对劳作者在新单位网站、宣传册、广告等载体上的记载;
8、劳作者自己开办的个体工商户、公司的营业执照的依据,劳作者在公司中担任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依据;
9、其他证人证言,录音等能佐证劳作者从事与本单位有竞赛联系的事务现实的依据。
【案情简介】
孙某2009年入职一家科技公司,职位是总经理,月薪12000元。一起签定竞业约束协议,约好竞业约束期限2年,竞业约束补偿金为月薪酬的二分之一,按月发放。2010年10月,孙某请求离任。2010年12月,孙某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请裁定,要求单位付出竞业约束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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