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病假、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如何支付工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7 17:06劳动者接连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应按以下规范付出疾病度假薪酬:接连工龄不满2年的,按自己薪酬的60%计发;接连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自己薪酬的70%计发;接连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自己薪酬的80%计发;接连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自己薪酬的90%计发;接连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自己薪酬的100%计发。 劳动者接连病假超越6个月的,由企业付出疾病救济费,其间接连工龄不满1年的,按自己薪酬的40%计发;接连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自己薪酬的50%计发,接连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自己薪酬的60%计发。 自己薪酬按员工在正常情况下实得薪酬的70%核算。 员工的病假薪酬低于地点企业月平均薪酬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薪酬的40%。若企业月平均薪酬的40%低于本市在职员工定时日子困难补助规范的,则应补足到这一水平。 员工的病假薪酬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薪酬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薪酬计发。 员工在准则作业日内请事假,其日薪酬的核算:在正常情况下的自己月实得薪酬的70%,除以每月准则作业天数。其薪酬部分的扣除,按其请事假的天数乘以其日薪酬核算。其奖金部分的扣除,按地点单位奖金计发方法的规则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