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佛山住房二次限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6 23:00关于佛山住宅二次限购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在限购区域履行初次购房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份额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份额不低于40%的差别化住宅信贷方针;在我市非限购区域仍履行原差别化住宅信贷方针。自2016年10月8日起,对上述限购区域的差别化住宅信贷方针作如下调整:
差别化住宅信贷
1.居民家庭初次购买一般住宅(指从未置办过住宅),依照国家方针,请求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的最低首付款份额不低于30%。
2.有购房借款记载、但请求借款购房时实践没有住宅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宅、但没有购房借款记载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借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请求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购买一般住宅的最低首付款份额不低于30%。
3.具有1套住宅且相应购房借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请求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购买一般住宅的最低首付款份额不低于40%。
4.对具有两套及以上住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
限购区域
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大街、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大街、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算计11镇街履行新建产品住宅限购方针和差别化住宅信贷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