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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国家赔偿方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1 01:47

海关侵略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的产业权形成危害的,依照以下方法予以补偿
(一)可以返还产业或许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产业或许恢复原状;
(二)形成产业损坏的,补偿修正所需费用或许依照危害程度予以补偿;
(三)形成产业灭失的,按违法行为发作时当地市场价格予以补偿,灭失的产业归于没有交纳税款的进境货品、物品的,按海关依法审定的完税价格予以补偿;
(四)产业已依法拍卖或许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许变卖所得的价款;
(五)拘留的产业因海关保管不妥或不依法拍卖、变卖形成丢失的,对直接丢失部分予以补偿;
(六)导致仓储费、运费等费用添加的,对添加部分予以补偿;
(七)形成停产歇业的,补偿停产歇业期间的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
(八)对产业形成其他危害的,依照直接丢失确认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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