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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法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9 21:08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必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付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必要契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造用当地案。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依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操控目标拟定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计划,依照国务院规则,报国务院或许省级人民政府同意。
土地使用权出让,能够采纳拍卖、投标或许两边协议的方法。商业、旅行、娱乐和奢华住所用地,有条件的,有必要采纳拍卖、投标方法;没有条件,不能采纳拍卖、投标方法的,能够采纳两边协议的方法。
采纳两边协议方法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则所确认的最低价。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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