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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使用权与抗辩权有什么关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8 19:05
新《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则:“商标注册人请求商标注册前,别人现已在同一种产品或许相似产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运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许近似并有必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制止该运用人在原运用规模内持续运用该商标,但能够要求其附加恰当差异标识。”
该条款系我国《商标法》初次对商标在先运用抗辩作出规则,被知识产权业界普遍以为具有重要的含义。
在先运用权是一种抗辩权
众所周知,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权的取得选用注册取得为主的方法,只要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享有商标专用权的维护;关于同一天请求的,商标权的取得才选用运用在先为辅的方法。因为我国实施的是自愿注册准则,理论上又供认未注册商标的合法性,因而在实践经济生活中存在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两种不同的商标方式。关于未注册商标,只要在特定情况下才能够取得维护。
新《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清晰规则了商标在先运用权准则。北京集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雷告诉记者,“商标在先运用权”是商标注册准则的一种破例,其建立的意图是维护因现已实践在先运用而发作辨认效果的商标,平衡在后商标注册人和在先商标运用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维护公平竞争的商场秩序。
多名律师在承受采访时都以为,在先运用抗辩权规则在第七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维护”之下,从基本法的视点将在先运用作为侵权抗辩的事由给予清晰规则,吸纳了相关司法解释的精华,将这种抗辩推行至一切商标,是一项重要的修正。
我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法令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教授在承受采访时指出,该条款给予在先运用的未注册商标必定的维护,是此次《商标法》修正的一大亮点。他介绍说,在世界规模内,注册维护和运用维护这两大系统近年来出现不断交融、相互学习的趋势。此次我国修正《商标法》,在前两次修正的基础上加大了对未注册商标的维护力度,这与国际上的开展潮流是共同的。
新《商标法》为何添加此条款
我国《商标法》实施的是注册主义准则,关于在先运用的未注册商标是否给予维护以及怎样维护,一向备受重视,但学界和司法界均存在较大不合。
一种定见奉行肯定的注册优先准则,即一旦发作冲突只要注册商标受《商标法》的维护,在先运用的商标不得持续运用。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法院奉行严厉的法定主义,以为在后注册的商标具有法定的排他效能,未注册商标即便在先运用过也不能持续运用。
一名工商干部告诉记者,当地曾有一家前史悠久的餐饮企业,运用某商标多年,后来遭到商标侵权诉讼,尽管该企业运用在先,却仍被判定补偿,“的确感觉有点儿冤”。
另一种定见则以为,关于在先运用的未注册商标应给予尊重和维护。实践中也有一些法院在维护契合必定条件的在先运用的未注册商标的前提下,情绪明显地提出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不具有彻底的排他效能,相似事例也有不少。
在此次新《商标法》修正过程中,有不少学者提出要给予在先运用的未注册商标必定的维护。例如王莲峰编撰的《论对好心在先运用商标的维护——以杜家鸡商标侵权案为视角》一文就主张《商标法》第三次修正时应添加商标先用权的规则,并清晰在先运用权的规模。我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冯晓青也在《商标法第三次修正重大问题研讨》一文中提出供认“未注册商标的持续运用权”。
根据前史和实践的考量,我国这次修正《商标法》时,特别考虑了在先运用商标的持续运用权的问题,关于在先运用的商标,在契合必定条件的景象下能够持续运用。
约束条件怎么确认成焦点
值得留意的是,尽管法令上有必要给予在先运用的未注册商标必定的维护,但我国仍是以商标注册准则为主,因而对未注册商标的维护水准不宜过高。商标在先运用权不同于商标权,它仅仅是一种抗辩权,是一种用于对立注册在后的商标权,从而在原运用规模内持续运用该商标的权力。因而,新《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对受维护的在先运用的未注册商标规则了必定的约束条件。这些条件怎么确认十分要害,成为业界重视的焦点。
重新《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则来看,在先运用的未注册商标要持续运用,需求满意3个约束条件:一是在商标注册人请求商标注册之前,未注册商标运用人现已在先运用且有必定商场影响;二是在先运用的未注册商标只能在原运用规模内持续运用;三是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能够要求在先运用的未注册商标附加恰当差异标识,避免发作混杂。
记者了解到,受重视度较高的首先是“原运用规模”怎么了解的问题,尤其是地域规模。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署理有限公司高档合伙人黄晖以为,结合欧盟和美国的景象,抗辩应当局限于该在先运用的特定地域规模。最高人民法院在“鸭王”一案中也以为“北京鸭王在先运用所构成的在先权益应该得到维护,其有权在北京地域规模内持续运用其在先运用的鸭王标识”。黄晖以为,在先运用一旦遭受在后商标注册请求,相当于立即被“冻住”在现已运用的地域,不能再越雷池半步。
赵雷律师则提出另一种需求留意的景象,因为现在电子商务蓬勃开展,关于像淘宝网、阿里巴巴这样以网络出售为主的出售形式,怎么确认在先运用商标的地域规模,仍有待进一步清晰。江西省抚州市工商局干部黄璞琳也指出,在先商标运用人在原运用的地域规模内,经过电子商务平台将产品出售给该地域规模之外的顾客,或许招引外地顾客到其原运用地域规模来承受服务,是否具有合理性,这个问题值得重视。
此外,怎么“附加恰当差异标识”也成为此条款适用中的一个具体问题。
黄璞琳以为,学习《关于服务商标持续运用问题的告诉》“持续运用与注册人的运用发作实践混杂,形成顾客误认的,持续运用人应在运用服务商标时,添加地舆称号标志,以便与注册人运用的服务商标相差异”的规则,附加的恰当差异标识能够是地舆称号,也能够是足以差异产品来历的企业身份标识。
黄晖则以为,在后的商标注册人假如以为在先运用人运用的商标简单使相关大众对产品或许服务的来历发作混杂和误认,能够要求在先商标运用人在运用其未注册商标时,加上恰当的差异标识。并且,为了维护在后的商标注册人和一般顾客的利益,即便商标注册人没有行使此请求权,也应当要求在先商标运用人自动承当避免混杂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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