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维权手段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0 21:30
依据《婚姻法》、《妇女权益保证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全国妇联等七部委联合拟定的《关于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我国使用法学研究所发布的《触及家庭暴力婚姻案子审理攻略》等相关规定。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如下维权途径:
1、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恳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止、调停。
2、关于正在施行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应当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阻止。
3、施暴形成受害妇女轻微伤的,能够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分,如正告、罚款、拘留。
4、长时间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能够家庭暴力为由要求离婚,在离婚时取得包含人身危害和精力危害在内的离婚危害赔偿。
5、关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妇女能够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关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逝世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能够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办,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关于被害人因受强制、被恫吓等原因不能通知或许因为年迈、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身通知,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通知。
6、受害妇女能够及时向妇联或妇女公益安排等求助。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如下维权途径:
1、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恳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止、调停。
2、关于正在施行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应当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阻止。
3、施暴形成受害妇女轻微伤的,能够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分,如正告、罚款、拘留。
4、长时间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能够家庭暴力为由要求离婚,在离婚时取得包含人身危害和精力危害在内的离婚危害赔偿。
5、关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妇女能够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关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逝世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能够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办,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关于被害人因受强制、被恫吓等原因不能通知或许因为年迈、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身通知,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通知。
6、受害妇女能够及时向妇联或妇女公益安排等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