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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债务要不要偿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1 02:01
实际中,面临债权人的追讨,一些自以为“聪明”的债款人,会想到伪装离婚来躲避债款。本案中的当事人为躲避债款,假离婚抛弃房产,最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赔了夫人又折兵”。协议离婚的债款切割对债权人没有拘束力,仅对协议离婚的两边发作效能。
协议假离婚抛弃房产
法院判定收效后,李某迟迟不愿实行。2010年7月,银行向法院请求强制履行。但法院查询后发现,李某名下竟然没有产业。
本来,李某为躲避法院的履行,依据一个朋友给他出的馊主意,在法院判他承当担保责任后不久,就与妻子赵某伪装协议离婚了。离婚协议约好由赵某抚育儿子,李某每月给付抚育费1000元,一起约好坐落某高级小区的一套房产也归赵某;至于各人经手的债款,由各人承当。
一开始,领了离婚证的李某与赵某仍是住在一起的。后来,李某因疲于应对法院的查询和传唤,也无心打理自己的针织印染厂了,从象山跑来宁波躲着,跟赵某分家。李某最近回了一趟象山,成果得知经过伪装离婚协议归赵某的房产并没有保住,法院已在拍卖这处房产。一起,他还察觉到,与赵某离婚也有弄假成真的痕迹。
“她对任何人都说咱们现已离婚,其实我自己也有感觉,在外面的时分打给她电话,要么不接,接了也几句话不到就挂断了。”他跟法官这样说。
法官说这协议只对两人有用
法官说,待拍卖的这处房产经评价,价值200多万元。关于李某来说,这笔钱用于付清购房借款后,他有一半的比例,要再向银行付出30万余元的债款,仍是捉襟见肘。“无债却是能一身轻了,可我的日子将怎么持续?”想到法律上已成为前妻的赵某的情绪,李某茫然,“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法官指出,李某所负的担保债款,并不是为夫妻一起日子或一起运营所负,归于李某个人债款。房产是李某和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应当认定为两人一起产业,尽管两人协议离婚时约好房产归赵某一切,但这一约好只对两边有用,不能对立其他债权人,在李某身负债款却没有产业可供法院履行的情况下,法院就可依法拍卖房产。因为这处房产还有按揭款没有还完,等拍卖后,拍卖款先确保向银行还清按揭,余款归李某与赵某各一半。
相关常识:夫妻债款最新司法解释
第一条夫妻两边一起签字或许夫妻一方过后追认等一起意思表明所负的债款,应当认定为夫妻一起债款。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日子需求所负的债款,债权人以归于夫妻一起债款为由建议权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日子需求所负的债款,债权人以归于夫妻一起债款为由建议权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款用于夫妻一起日子、一起生产运营或许根据夫妻两边一起意思表明的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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