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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2 02:22
离婚案子中,假如因一方差错形成离婚致使另一方危害的,能够恳求对方进行离婚补偿。那么何时能恳求离婚危害补偿,关于离婚危害补偿的法令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离婚危害补偿的法令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一、离婚危害补偿应何时提出
1、离婚危害补偿只能由无差错的一方提起,并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独自提起危害补偿恳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便是我国现行法令不支撑婚内补偿。
2、无差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子,提起危害补偿恳求,有必要在离婚诉讼的一起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独自就危害补偿提起恳求。
3、无差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子,被告可在赞同离婚的一起提出危害补偿恳求。假如被告不赞同离婚也不提起危害恳求的,能够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独自提申述讼。
4、无差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子,一审时被告未提出危害恳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当事人能够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申述。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处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危害补偿恳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现已清晰表明抛弃该项恳求,或许在处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撑。
二、恳求离婚危害补偿需求满意以下条件:
(1)恳求权人的主体资格。
离婚危害补偿恳求权人有必要是无差错一方。离婚危害补偿恳求权只能由无差错一方向有差错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补偿恳求,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所指的无差错方,只能是离婚夫妻的无差错方。
(2)被恳求权的主体资格。
该项危害恳求只能向自己的爱人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
(3)恳求权的行使有必要以当事人有差错并因而导致离婚的为条件。
此项危害补偿恳求权的行使,须有契合法令规则的差错景象并因而导致离婚的,也便是说,只要一方在违背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的禁止性规则导致离婚的,才能够行使此项权力。
3、时刻约束:无差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危害补偿时,有必要在离婚诉讼的一起提出。无差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子,假如其不赞同离婚,也不提出婚姻危害补偿恳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危害补偿恳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停又不成的,能够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独自提申述讼。
归纳以上介绍,离婚差错补偿在司法实践中,要有充沛依据证明对方差错。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离婚危害补偿的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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