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约定财产AA制后可以不支付另一方生病的费用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6 06:26现在许多年轻夫妻都喜爱在婚前签定产业协议,约好婚姻联系存续期间两边产业各归各有,债款各自承当。可是若一方患病,另一方是否仍是能够不必付出费用呢?法令对此有无规则?
网友发问:
我和老公均为90后,婚后签定书面协议,约好婚姻联系存续期间各自挣得的收入归各自一切,对方不得干与。日常家用开支,依据各自需求,按份额或对半承当。从半年前起,我因身患沉痾需求治疗花光了悉数积储,我要求老公帮助承当医疗费用。可老公以有言在先,且治病彻底归于我个人需求为由回绝付出。请问老公应否承当我的医疗费用?
律师回答:
婚姻法第19条规则:“夫妻能够约好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归各自一切、一起一切或部分各自一切、部分一起一切。约好应当选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的约好,对两边具有约束力。”依据此条规则,你们之间的书面约好确实对两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无权反复无常。但本案触及的不仅仅是产业归属问题,还触及到夫妻间的抚养职责。
夫妻间的抚养职责是指夫妻联系存续期间,夫妻两边在生活上相互照顾,在经济上相互供养(包含一方因患病需求治疗时,对方应当承当医疗费用),在日常生活上相互搀扶,在精神上互为支柱。这种职责是依据婚姻家庭联系的职责而发生,是源于夫妻人身联系的特定需求,是坚持婚姻家庭和睦相等的基本要求,是一种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法定职责。也就是说,不管夫妻就产业问题作出何种约好,都不能因而革除相互的抚养职责。
权且不管你们之间的协议有无清晰约好医疗费为“一方的单独需求”,即使有这样的约好,你老公也有必要实行承当医疗费用的职责。依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5项规则,“违背法令”的民事行为无效,且从一开始时起便没有任何法令约束力。婚姻法第20条规则:“夫妻有相互抚养的职责。一方不实行抚养职责时,需求抚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交给抚养费的权力。”这表明假如你老公依然故我,你能够经过诉讼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