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构成金融凭证诈骗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0 12:21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不法分子运用金融凭据施行欺诈,那么过错构成金融凭据欺诈吗,关于金融凭据欺诈与欺诈罪的差异的法令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金融凭据欺诈与欺诈罪的差异的法令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一、过错构成金融凭据欺诈吗
金融凭据欺诈罪在片面方面有必要出于成心,过错不能构本钱罪。行为人对所运用的假造、变造的金融凭据有必要表现出明知。如对假造、变造的金融凭据不表现为明知,即不知道所运用的金融凭据是假造或变造的,则不构本钱罪。行为人假如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运用的,如持有金融凭据的人所持有的金融凭据是其前手欺诈、偷盗、掠夺、争夺而来自己却不知情的;或许受人托付运用托付人供给的自身是冒用的金融凭据的、自己彻底不知情的,就因为不是出于成心而不构本钱罪。关于违法的意图,本罪要求出于非法占有之意图。
不然,如无非法占有的意图,即便出于成心也不可能构本钱罪。不过,行为人明知自己所运用的归于假造、变造的金融凭据,仍决意运用,其非法占有的意图显而易见。
二、金融凭据欺诈与欺诈罪的差异
金融凭据欺诈罪与欺诈罪,两者之间存在着法条竞合联系。行为人以金融凭据进行欺诈归于欺诈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前者即本罪为特别法条,后者即欺诈罪为一般法条。依据法条竞合适用的准则,除有特别规定的在外,应依特别法条在这里即为本罪科罪量刑。从理论上看,它们有许多相同之处。但差异主要是:
(1)欺诈行为发作的时空不同。前者只能发作在金融活动中;后者只能发作在金融活动以外。
(2)欺诈的方法不同。前者是经过运用假造、变造的托付收款凭据等其他银行结算凭据这一金融道具施行的;后者是运用法令没有明文规定的道具施行的。
(3)违法客体不同。前者侵略的是杂乱客体,即国家对金融凭据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公私产业所有权;后者仅仅公私产业的所有权。
(4)违法主体不同。前者包含天然人和单位;后者只能是天然人。实践中,假如行为人在非金融活动中运用假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据施行欺诈,构成违法的应当以欺诈罪科罪处分。反之,金融活动中运用假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据进行欺诈,构成违法的则应当以金融凭据欺诈罪科罪处分。
归纳上面的介绍,金融凭据欺诈罪在片面方面有必要出于成心,过错不能构本钱罪。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金融凭据欺诈与欺诈罪的差异的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一、过错构成金融凭据欺诈吗
金融凭据欺诈罪在片面方面有必要出于成心,过错不能构本钱罪。行为人对所运用的假造、变造的金融凭据有必要表现出明知。如对假造、变造的金融凭据不表现为明知,即不知道所运用的金融凭据是假造或变造的,则不构本钱罪。行为人假如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运用的,如持有金融凭据的人所持有的金融凭据是其前手欺诈、偷盗、掠夺、争夺而来自己却不知情的;或许受人托付运用托付人供给的自身是冒用的金融凭据的、自己彻底不知情的,就因为不是出于成心而不构本钱罪。关于违法的意图,本罪要求出于非法占有之意图。
不然,如无非法占有的意图,即便出于成心也不可能构本钱罪。不过,行为人明知自己所运用的归于假造、变造的金融凭据,仍决意运用,其非法占有的意图显而易见。
二、金融凭据欺诈与欺诈罪的差异
金融凭据欺诈罪与欺诈罪,两者之间存在着法条竞合联系。行为人以金融凭据进行欺诈归于欺诈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前者即本罪为特别法条,后者即欺诈罪为一般法条。依据法条竞合适用的准则,除有特别规定的在外,应依特别法条在这里即为本罪科罪量刑。从理论上看,它们有许多相同之处。但差异主要是:
(1)欺诈行为发作的时空不同。前者只能发作在金融活动中;后者只能发作在金融活动以外。
(2)欺诈的方法不同。前者是经过运用假造、变造的托付收款凭据等其他银行结算凭据这一金融道具施行的;后者是运用法令没有明文规定的道具施行的。
(3)违法客体不同。前者侵略的是杂乱客体,即国家对金融凭据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公私产业所有权;后者仅仅公私产业的所有权。
(4)违法主体不同。前者包含天然人和单位;后者只能是天然人。实践中,假如行为人在非金融活动中运用假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据施行欺诈,构成违法的应当以欺诈罪科罪处分。反之,金融活动中运用假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据进行欺诈,构成违法的则应当以金融凭据欺诈罪科罪处分。
归纳上面的介绍,金融凭据欺诈罪在片面方面有必要出于成心,过错不能构本钱罪。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金融凭据欺诈与欺诈罪的差异的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