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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有同样的继承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8 05:49

概要:在实践中,有些状况下一些人究竟有没有承继权简略让人利诱,乃至一些本来没有承继权的人,会根据某些原因有权切割遗产。本文将做一整理介绍。
一、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有相同的承继权
非婚生子女与其亲生爸爸妈妈的联系是受法律保护的,相互之间是有抚育、奉养责任的,当然也是有法定承继权的。当然,建议该子女对错婚生子女的一方,有责任供给依据证明这一现实。
契合《收养法》规则收养子女的,在养爸爸妈妈子女之间就构成拟制血亲联系,除非免除收养联系,不然相互之间的权利责任同亲生子女相同。
收养是现在仅有一种能隔绝亲生爸爸妈妈子女法定权利责任的方法,与养爸爸妈妈构成收养联系,就意味着与亲生爸爸妈妈及相关亲属的联系的完毕,不再与亲生爸爸妈妈及相关亲属之间有法定承继权。
二、兄弟姐妹之间也有承继权
因兄弟姐妹是第二次序法定承继人,当没有榜首次序法定承继人时,就轮到了第二次序法定承继人。当然,实践中轮到第二次序法定承继人的状况很少。
简略阐明一点:除爸爸妈妈完全相同的兄弟姐妹以外,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有抚养联系的继兄弟姐妹之间也是有法定承继权的。
三、孙子女不是法定承继人
国人重子嗣,“大孙子”是个重要人物,在一些遗产案子中,有些人朴素地认为有“孙子”的儿子都该多说,但如果说孙子不是法定承继人,很多人会感觉比较古怪。
但本法定承继人规模本文最初介绍得很清楚了,孙子女并不在法定承继人规模之内,对此理论界存在一些争议,但现在法律规则便是如此。
这一点其实很重要,当白叟留下遗言想把产业给孙子女时,法律上定性为遗言仍是遗赠,影响着承受承继的时效,疏忽了这一点,或许会把本来能承继的遗产变得不能承继。
当然,孙子女尽管不是法定承继人,可是在承继人的子女先于承继人逝世的状况下,该子女的子女(即孙子女)能够代为承继该子女应承继的比例,法律上称为代位承继。
四、丧偶儿媳、女婿也或许有承继权
子女如果在爸爸妈妈在世时先逝世,儿媳和女婿本来是对爱人的爸爸妈妈没有奉养责任的,也不享有承继权。
可是如果在爱人逝世后,儿媳和女婿对爱人的爸爸妈妈尽了首要的奉养责任,那么在法定承继时,丧偶的儿媳、女婿额定列为榜首次序法定承继人。
丧偶的儿媳、女婿为榜首次序法定承继人,不影响其子女本来就有的代位承继权。也便是说,在这种状况下,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再加上其子女的代位承继,实践是能够承继两份遗产比例的!
五、不是法定承继人也或许有权切割遗产
正常状况下,没有遗言时遗产是在法定承继人规模内切割,但也有破例。按《承继法》规则,对承继人以外的依托被承继人抚养的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许承继人以外的对被承继人抚养较多的人,能够分给他们恰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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