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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6 07:54

银川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提取员工自己(或爱人)住宅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四)出境久居、户口迁出本市的;
(五)偿还购房借款本息的;
(六)房租开销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七)正在收取乡镇最低日子保障金的;
(八)遇到意外灾祸等突发事件(如事故、火灾等),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的;
(十)员工下岗、赋闲满两年未再工作,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
(十一)【大病提取公积金,五险一金查询】员工自己、爱人或直系血亲患严重疾病,且医疗费用开销巨大,一年内医疗费用开销超越1万元以上的;
(十二) 员工在职期间触犯刑律被判刑并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的;
(十三)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员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能够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未婚子女年龄在28周岁以下,在购建房或偿还住宅借款时,可一次性提取爸爸妈妈和子女自己住宅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
员工提早一次性还清住宅借款(还款时未运用住宅公积金)的,能够在还清借款本息后一年内一次性提取自己(或爱人)住宅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提取额不得超越一次性偿还借款的本息余额。
现已处理了住宅公积金借款,借款未还清且没有发生逾期现象,在购买第二套住宅时,能够提取员工自己和爱人的住宅公积金。
员工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自合同签定或相关部分文件下达之日起一年内可处理住宅公积金一次性提取。
员工在银川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及其分中心、办理部已获得住宅公积金借款的,在借款未还清之前,员工及其爱人两边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当用于偿还公积金借款,原则上不得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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