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保险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6 09:12论文概要:因为我国《稳妥法》对确保稳妥没有清晰的规则,各地法院在审理触及确保稳妥案子过程中,对确保稳妥的法令性质存在知道上的不合,审理上带有很大的随意性,致使裁判根据纷歧,审判成果各异。其间引起法令界和稳妥界重视的焦点问题是:确保稳妥合同是归于稳妥合同仍是归于确保合同?是独立的主合同仍是附归于主合同的从合同?确保稳妥合同应适用何种法令标准进行调整?本文企图从确保稳妥的法令性质、确保稳妥现行立法,结合实务中处理稳妥稳妥合同纠纷的经历,对上述问题进行讨论,以促进我国稳妥稳妥立法的完善和裁判上的共同。
关键词:确保稳妥 合同 稳妥 确保 法令适用
一、导言
近年来,跟着经济的快速开展,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动,消费信贷系统日益胀大,触及分期付款购房或购车等耐用消费品的活动被敏捷遍及。[1]但在消费信贷昌盛的背面,也隐藏着巨大的经济危机,在全国范围内有千亿元的消费信贷不良帐款。银行为削减信贷经营风险,稳妥公司为拓宽事务范围,扩展稳妥商场,一种新式的金融稳妥产品——确保稳妥,在我国也应运而生。与此同时,全国各级法院及裁定组织受理的确保稳妥合同纠纷案子大幅度上升,有的法院年受理的此类案子近千件,笔者地点的底层法院每年受理的此类案子也呈显着上升趋势。因为我国《稳妥法》有关确保稳妥的规则尚不详细,又短少稳当的判例辅导,法官在审理此类案子的过程中,对相关法令的知道存在不合,审理上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导致各地判决成果很纷歧致,影响了法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笔者作为一名底层法院参加审理此类案子的法官,对这类案子的整体状况和个案状况有必定的了解,并在实践中作了一些调查与研习。现笔者拟对确保稳妥合同法令适用等问题进行讨论,以求教于同仁。
二、确保稳妥概说
(一)确保稳妥的发作
确保稳妥首要呈现于约18世纪末19世纪初,它是随商业信誉的开展而呈现的。最早发作的确保稳妥是诚笃确保稳妥,由一些个人商行或银行处理。到1852年—1853年,英国几家稳妥公司企图开办合同担保事务,但因缺少满足的本钱而没有成功。1901年,美国马里兰州的诚笃存款公司初次在英国供给合同担保,英国几家公司相继开办此项事务,并逐步面向了欧洲商场。
确保稳妥是跟着商业道德危机的频频发作而开展起来的。确保稳妥新险种的呈现,是稳妥业功用由传统的弥补功用、储蓄功用,向现代的资金融通功用的扩展,对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加无异会发作活跃的效果。但详细到法令的层面,对实行确保稳妥合同过程中呈现的法令纠纷适用何种法令标准进行调整,以衡平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引导确保稳妥这个“新生儿”茁壮成长,乃是法令工作者义无反顾的职责。[2]
(二)确保稳妥的界说
现在,从我国《稳妥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无法找到确保稳妥的界说及其适用的险种。稳妥法理论关于确保稳妥研讨刚刚开始,[3]无论是学术界仍是实务上对确保稳妥的界说是形形色色,至今尚无精确的界说,对其适用范围也是各不相谋,给实务上带来了诸多不便。
我国稳妥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国保监会)对确保稳妥的界说为:“确保稳妥是产业稳妥的一种,是指由作为确保人的稳妥人为作为被确保人的被稳妥人向权利人供给担保的一种方式,假如因为被稳妥人的作为或不作为不实行合同职责,致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稳妥人向被稳妥人或受益人承当补偿职责。”[4]最高法院给确保稳妥下的界说为:“确保稳妥是由稳妥人为投保人向被稳妥人(即债权人)供给担保的稳妥,当投保人不能实行与被稳妥人签订合同所规则的职责,给被稳妥人形成经济损失时,由稳妥人依照其对投保人的许诺向被稳妥人承当代为补偿的职责。”[5]
理论界给确保稳妥下的界说是:“确保稳妥并不是真实的稳妥,它仅仅由稳妥公司处理的一种保函事务”,“尽管告贷确保稳妥采用了稳妥的称号和稳妥单的方式,但实质上并非稳妥合同,而是担保合同”。[6] “确保稳妥合同实践归于确保合同的领域,只不过采用了稳妥的方式,确保稳妥是一种由稳妥人开办的担保事务。”[7]一般来说,确保稳妥是稳妥公司就被确保人的某种对被稳妥人的职责或许品德等对被稳妥人形成经济损失时,由其负补偿职责的一种产业稳妥合同。[8] “确保稳妥是由稳妥人为被确保人向权利人供给担保,假如被确保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由稳妥人担任补偿的稳妥”。“确保稳妥是指稳妥公司向实行确保稳妥的受益人许诺,假如被稳妥人不依照合同约好或法令规则实行职责的,则由稳妥公司承当补偿职责的一种稳妥方式”。[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