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8 16:22
劳作者的合法权益,是指劳作者在劳作过程中依法享有并得到法令保证的权力。在我国,劳作者享有广泛的权力,比如工作权、签定劳作合同权、劳作报酬权、歇息度假权、劳作安全卫生保护权、职业培训权、取得社会保险福利权、提请劳作争议处理权等。除上述权力外,劳作者还有其他法定权力:劳作者依法享有参与和安排工会的权力,民主管理的权力,参与劳作竞赛的权力,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力,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力,依法免除劳作合同的权力,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拒绝执行的权力,对损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指控的权力,对违背劳作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力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树立今后,劳作者成为国家的主人,国家的立法非常重视对劳作者权益的保护。从1954年公布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到这以后的许多行政法规、劳作规章和政策,对此都有显着的表现。正是这些偏重保证劳作者权益的许多规则,极大地调动了广阔劳作者的出产热心和积极性,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飞速发展。跟着我国经济体系的变革和商场经济体系的逐渐树立,劳作体系也进行了一系列变革。特别是多种所有制经济以及多种经营方式的呈现,改变了曩昔方案经济体系下劳作者既是国家主人又是企业主人的身份。在许多非公有制用人单位,劳作者的权益遭到损害的状况较为严峻,导致劳作联系紧张,从而影响到社会安稳。劳作联系的这种现状,迫切需要经过劳作法令法规加以调整,以保护劳作者的合法权益,《劳作合同法》正是在这种状况下拟定并公布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