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公司一项水处理专利被无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3 05:49拿自己已有的专利中的技能计划,通过简略面目一新恳求新的专利,被宣告无效后,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告上法庭。日前,北京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定保持专利复审委的无效宣告决议。
2003年年1月29日,北京王清熙水处理技能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恳求的一项“水力自动化全塑水处理体系”创造专利取得授权,专利号为ZL97103652.7号。2004年12月10日,该创造专利权人变更为北京市某公司。
2007年9月5日,恳求人北京市碧水水处理设备厂向专利复审委对该创造专利提出无效宣告恳求,并供给了该厂早在恳求日前的1991年生产出售与该专利权相同的水处理设备,在我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游泳馆投入运用的相片及购销合同。一起,该厂还出具了1992年、1994年专利号分别为CN2172285Y和CN2109388U两项我国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仍是王某;并且1992年恳求的专利现在现已维护期满,技能计划现已归于公知技能范畴。
在口审中,被恳求人王某称,恳求人出示的两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正是自己自己。他以为现在水处理体系中过滤器材遍及都是选用铸铁或许玻璃原料,而新取得授权的创造专利中,选用全塑原料是一种立异。
通过口头审理,专利复审委以为,王某创造专利中的多功能溶药、除药、投药机等结构,与王某在先取得授权的两项实用新型专利相同,并且恳求专利前包括该技能的产品现已在工程中揭露出售运用;新专利中过滤机和加药机悉数选用全塑原料,也是本范畴技能人员简单想到的,该手法的运用也并没有带来意想不到的技能作用。
2008年3月28日,专利复审委裁决ZL97103652.7号创造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宣告该专利悉数无效。王某不服该无效恳求检查决议,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2009年10月,法院作出保持专利复审委无效宣告恳求决议。在上诉期限内,王某没有提起上诉,现在该判定现已收效。
资深专利代理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小伍以为,评述创造的创造性时,要与该创造恳求日曾经的已有技能进行比照,并未对其创造人是否为同一人做出约束。拿已过维护期归于公知范畴的技能来恳求新的专利,将形成专利检查、复审、司法审判资源的糟蹋,也是一种不正当手法获取专利的行为,阻止和约束了职业技能进步。一起,他也劝诫企业要掌握好专利恳求的时间性战略,挑选好专利恳求的适宜机遇,以防形成自己技能手法的提早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