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课外劳动受伤 家长索赔11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9 06:10校园安置学生大扫除,一初中生在劳作中受伤,家长在要求校园补偿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1月29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15 岁的小强是丰城市秀市中学初三年级的一名学生。2006年4月10日下午,校园组织学生大扫除。查看卫生时,教师见宿舍里缀满绳子,凌乱不堪,便吩附小强将绳子解掉,小强用手扯拉绳子,孰料钉子钉得不深,扯绳子时连同铁钉同时拔出,铁钉反弹将小强右眼击伤。班主任急忙将小强送往当地镇卫生院求治,后又转至南昌大学榜首隶属医院医治。
经确诊,小强眼角膜裂伤,虹膜碎裂,折光体系受到破坏,右眼无光感,不能纠正。经法医鉴定,为Ⅷ级伤残。
出院后,小强的家长以为校园组织未成年学生从事风险劳作,导致小强受伤,存在严峻差错,要求校园补偿小强的医疗等费用11万元。而校园以为小强受伤纯属意外,校园无任何差错,只赞同从人道主义动身,补偿2万余元,两边对此存在严峻不合。在洽谈未果的情况下,小强的爸爸妈妈将校园告上法院,要求校园补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补偿金等合计11万元。
法院受理后,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