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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6 09:48

互联网金融打破了传统金融的运作方法,但由于其还刚刚起步,法令监管上仍是存在必定的缺乏。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银行行政答应的法令知识,欢迎我们阅览了解!
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4〕第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答应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令规则,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了《中国人民银行行政答应实施办法》,经2004年7月21日第13次行长工作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实施。
行长周小川
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实实施政答应的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答应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答应,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依据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恳求,经依法查看,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实实施政答应适用本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对其直接处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政、外事等事项的批阅,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实实施政答应,应当遵从揭露、公平、公平、便民、功率的准则。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实实施政答应,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规模、条件和程序。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实实施政答应的依据为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议。
中国人民银行在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议设定的行政答应事项规模内,能够拟定规章对实施该行政答应作出具体规则。但规章中不得增设行政答应,不得增设违背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议的行政答应条件。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拟定的实实施政答应的规章应当发布;未经发布的,不得作为实实施政答应的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实实施政答应的条件、程序、期限和成果,除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许个人隐私外,应当揭露。
契合法定条件、规范的,恳求人有依法获得行政答应的平等权力,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不得轻视。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对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实施的行政答应,享有陈说和申辩的权力;有权依法恳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合法权益因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安排违法实实施政答应遭到危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补偿
第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依法准予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行政答应受法令维护,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不得擅自改变现已收效的行政答应。
准予行政答应所依据的法令、行政法规、规章修正或许废止,或许准予行政答应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作严重改变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能够依法改变或许撤回现已收效的行政答应。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形成财产损失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的功能部分担任处理其事务权限规模内的行政答应。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的法令事务部分担任行政答应的听证、监督。
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应当建立健全实实施政答应的监督查看准则。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对被答应人从事行政答应事项的活动,应当实施有用监督。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实实施政答应,不得向恳求人提出购买指定产品、承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工作人员处理行政答应,不得讨取或许收受恳求人的资产,不得获取其他利益。
第二章 行政答应的实施机关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在法定职权规模内依法实实施政答应。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安排应当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规模内依法实实施政答应。
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在法定职权规模内,按照法令、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则,能够托付其他行政机关实实施政答应。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安排不得托付其他行政机关实实施政答应。
中国人民银行托付其他行政机关实实施政答应的,应当将受托付行政机关和受托付实实施政答应的内容予以布告,并对受托付行政机关实实施政答应的行为进行监督,承当受托付行政机关实施该行政答应行为的法令职责。
受托付行政机关在托付规模内,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名义实实施政答应;不得再托付其他安排或许个人实实施政答应。
第三章 行政答应的实施程序
第一节 恳求与受理
第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求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安排行政答应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安排提出恳求。
恳求行政答应,应当将恳求资料交中国人民银行工作厅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安排工作室,工作厅或许工作室应当在收到恳求资料的当日将其移送给本行承办行政答应事项的有关功能部分;恳求人将恳求资料直接提交给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安排承办行政答应事项的功能部分的,功能部分在处理行政答应事项的一起,应向工作厅或许工作室补工作函处理手续;功能部分收到不归于本部分承办的行政答应事项的恳求资料,应当在收到恳求资料的当日将其移送给工作厅或许工作室,工作厅或许工作室应当在收到恳求资料的当日将其移送承办该行政答应事项的功能部分。
恳求人能够托付代理人提出行政答应恳求。但依法应当由恳求人到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安排工作场所提出行政答应恳求的在外。
恳求人托付代理人提出行政答应恳求的,应当供给托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和托付书。
行政答应恳求能够经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法提出。
第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承办行政答应事项的功能部分担任受理行政答应恳求。
依法须由人民银行下级行先行查看后报上级行决议的行政答应事项的恳求,由下级行承当查看功能的部分受理。
行政答应事项需求多个功能部分处理的,由工作厅或许工作室承认一个功能部分一致受理。
第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担任承办行政答应事项的功能部分应当将行政答应事项及其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求提交的悉数资料的目录和恳求书演示文本等在其工作场所公示。有条件的,能够在互联网或报刊上公示。
恳求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阐明、解说的,有关功能部分应当阐明、解说,并供给精确、牢靠的信息。
恳求书需求选用格局文本的,该格局文本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安排担任承办行政答应事项的功能部分供给。恳求书格局文本中不得包含与恳求行政答应事项没有直接联系的内容。
第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安排恳求行政答应,应当照实提交有关资料和反映真实状况,并对其恳求资料本质内容的真实性担任。
第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对恳求人提出的行政答应恳求,应当依据下列状况别离作出处理:
(一)恳求事项依法不需求获得行政答应的,应当即时奉告恳求人不受理。
(二)恳求事项不归于中国人民银行职权规模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议,并奉告恳求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恳求。
(三)恳求事项归于中国人民银行职权规模,但不归于本级安排受理的,应即时向恳求人阐明状况,并奉告其向有权受理的安排提出恳求。
(四)恳求资料存在过错能够当场更正的,应当答应恳求人当场更正。
(五)恳求资料不完全或许不契合法定方法的,应当当场或许在5日内1次奉告恳求人需求补正的悉数内容。逾期不奉告的,自收到恳求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六)恳求事项归于中国人民银行职权规模,恳求资料完全、契合法定方法,或许恳求人按照要求提交悉数补正恳求资料的,应当受理行政答应恳求。
依前款规则受理、不受理、不予受理或许要求补正恳求资料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应当出具加盖本行行章或许行政答应专用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告诉。
第二节 查看与决议
第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担任承办行政答应事项的功能部分应当依法对恳求人提交的恳求资料进行查看。
恳求人提交的恳求资料完全、契合法定方法,且恳求事项依据有关规则能够当场承认准予行政答应的,承办行政答应事项的功能部分应当当场准予行政答应并依据有关规则制发行政答应证件。
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求对恳求资料的本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承办行政答应事项的功能部分应当指使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第二十条 行政答应事项依法须由人民银行下级行先行查看后报上级行决议的,下级行应当将其开始查看定见和悉数恳求资料直接报送上级行。
上级行在查看该行政答应事项时,不得要求恳求人重复供给恳求资料。
第二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担任承办行政答应事项的功能部分查看行政答应恳求时,发现行政答应事项直接联系别人严重利益的,应当奉告该好坏联系人。
恳求人、好坏联系人有权进行陈说和申辩,并自被奉告之日起3日内提交陈说、申辩定见;关于口头陈说、申辩的,承办行政答应事项的功能部分应当做好记载,并交陈说人、申辩人签字承认。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应当听取恳求人、好坏联系人的定见。
第二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担任承办行政答应事项的功能部分对行政答应恳求进行查看后,应当依据下列状况别离作出处理:
(一)恳求契合法定条件、规范,拟准予行政答应的,应当制造准予行政答应决议书。
(二)恳求不契合法定条件、规范,拟不予行政答应的,应当制造不予行政答应决议书。决议书中应当阐明不予行政答应的理由,并奉告恳求人享有依法恳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担任承办行政答应事项的功能部分应当将其依法制造的准予行政答应或许不予行政答应的决议书报本行行长(主任)或许主管副行长(副主任)查看同意。但当场准予行政答应并制发行政答应证件的在外。
准予行政答应或许不予行政答应的决议书经本行行长(主任)或许主管副行长(副主任)同意后,应当加盖本行行章,并注明日期。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作出准予行政答应决议,按照法令、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规则需求颁布行政答应证件的,应当向恳求人颁布加盖本行行章的行政答应证件。
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作出的准予行政答应决议,应当揭露,大众有权查阅。
第二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依法实施的行政答应,其适用规模没有地域约束的,恳求人获得该行政答应在全国规模内有用。
第二十七条 有数量约束的行政答应,2个或许2个以上恳求人均契合法定条件、规范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安排应当依据受理行政答应恳求的先后顺序作出行政答应决议。但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则的,按照其规则。
赋予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特定的资历、资质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安排应当依据恳求人的专业人员构成、技能条件、运营成绩和处理水平等的查核成果作出行政答应决议。但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则的,按照其规则。
第三节 期限与送达
第二十八条 除能够当场作出行政答应决议的外,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应当自受理行政答应恳求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答应决议。20日内不能作出决议的,经本行行长(主任)或许副行长(副主任)同意,能够延伸10日,并应当将延伸期限的理由奉告恳求人。但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则的,按照其规则。
第二十九条 依法应领先经人民银行下级行查看后报上级行决议的行政答应,下级行应当自受理恳求之日起20日内查看完毕,并将开始查看定见和恳求资料移送上级行。
上级行应当自收到恳求资料和下级行开始查看定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答应的决议。
但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则的,按照其规则。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作出行政答应决议,依法需求听证的,听证所需时刻不核算在本节规则的期限内;但应当将所需时刻书面奉告恳求人。
第三十一条 关于受理、不受理、不予受理或许要求补正恳求资料的告诉书,除即时奉告的外,应当自收到恳求资料之日起5日内送达当事人。
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作出准予行政答应决议的,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向恳求人送达准予行政答应的书面决议或许行政答应证件。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作出不予行政答应决议的,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向恳求人送达不予行政答应的书面决议。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送达前2款规则的行政答应证件或许决议的方法,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实行。
第四节 听证
第三十三条 法令、行政法规或许中国人民银行规章规则实实施政答应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许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以为需求听证的其他触及公共利益的严重行政答应事项,应当向社会布告,并举办听证。
第三十四条 行政答应直接触及恳求人与别人之间严重利益联系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在作出行政答应决议前,承办行政答应事项的功能部分应当奉告恳求人、好坏联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恳求人、好坏联系人在被奉告听证权力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恳求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安排应当在20日内安排听证。
恳求人、好坏联系人不承当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安排听证的费用。
第三十五条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担任承办行政答应事项的功能部分应当于举办听证的7日前将听证的时刻、地址告诉恳求人、好坏联系人,必要时予以布告。
(二)听证应当揭露举办。
(三)听证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的法令事务部分工作人员担任主持人,或许由本行行长(主任)或许主管副行长(副主任)指定该行政答应事项承办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的工作人员担任主持人。
恳求人、好坏联系人以为主持人与该行政答应事项有直接好坏联系的,有权恳求逃避;听证主持人是否逃避,由本行行长(主任)或许主管副行长(副主任)决议。
(四)举办听证时,承办行政答应事项的功能部分应当供给作出查看定见的依据、理由;恳求人、好坏联系人能够提出依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五)听证应当由听证主持人指定专人记载并制造听证笔录。笔录的内容包含:举办听证的时刻、地址、参与听证的人员、听证事项、听证当事人的定见。
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当事人承认并签字或许盖章。听证当事人回绝签字或许盖章的,应当记载在案,并由其他听证参与人签字或许盖章证明。
(六)听证完毕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将听证笔录及听证获得的依据移送承办行政答应事项的功能部分。承办行政答应事项的功能部分应当依据听证笔录制造准予行政答应或许不予行政答应决议书,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则处理。
第五节 改变与连续
第三十六条 被答应人改变行政答应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答应决议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安排提出恳求;契合法定条件、规范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应当依法处理改变手续。
第三十七条 被答应人需求连续行政答应有用期的,应当在该行政答应有用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答应决议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安排提出恳求。但法令、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还有规则的,按照其规则。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应当依据被答应人的恳求,在该行政答应有用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连续的决议;逾期未作决议的,视为准予连续。
第四章 行政答应的费用
第三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实实施政答应和对行政答应事项进行监督查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则的,按照其规则。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供给行政答应恳求书格局文本,不得收费。
第三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实实施政答应,按照法令、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发布的法定项目和规范收费;所收取的费用有必要一致并账,并悉数上缴国库,不得以任何方法截留、移用、私分或许变相私分。
第五章 监督查看
第四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承办行政答应事项的功能部分应当对其处理行政答应的事项、依据、查看定见、处理成果和期限进行挂号存案,并按季抄送本行法令事务部分。
第四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承办行政答应事项功能部分的担任人应对本部分处理的行政答应事项进行不定期查看,且每年不得少于2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的法令事务部分应当对本行处理的行政答应事项进行监督查看。对查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要求承办部分及时纠正,并向本行行长(主任)或许主管副行长(副主任)陈述。
第四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安排法令事务部分应当对辖区内实实施政答应状况进行年度剖析,并向上级行法令事务部分报送实实施政答应状况的陈述。陈述应当包含行政答应的品种、数量、成果(包含准予行政答应、不予行政答应)、存案、监督查看、存在的问题及主张等方面的内容。
第四十三条 人民银行下级行承办行政答应事项的功能部分应当将实实施政答应状况报送上级行对口功能部分存案。
上级行每年应当对下级行实实施政答应状况进行监督查看,纠正下级行实实施政答应中的违法行为。
第四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应当建立健全对被答应人从事行政答应事项活动的监督准则,并经过核对反映被答应人从事行政答应事项活动状况的有关资料,实行监督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依法对被答应人从事行政答应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查看时,能够依法查阅或许要求被答应人报送有关资料;被答应人应当照实供给有关状况和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承办行政答应事项的功能部分应当将监督查看的状况和处理成果予以记载,由监督查看人员签字后归档。
大众有权查阅前款规则的监督查看记载。
第四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实施监督查看,不得阻碍被答应人正常的运营活动。
第四十六条 被答应人在作出行政答应决议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安排辖区外违法从事行政答应事项活动的,违法行为发作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安排应当依法将被答应人的违法现实、处理成果抄告作出行政答应决议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安排。
第四十七条 个人和安排发现违法从事应当得到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同意的行政答应事项的活动,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安排告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能够依职权或许依据好坏联系人的恳求,撤消本行或许下级行作出的行政答应决议:
(一)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答应决议的;
(二)逾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答应决议的;
(三)违背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答应决议的;
(四)对不具备恳求资历或许不契合法定条件的恳求人准予行政答应的;
(五)按照法令、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规则能够撤消行政答应的其他景象。
被答应人以诈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的行政答应,作出行政答应决议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安排应当予以撤消。
按照前2款的规则撤消行政答应,或许对公共利益形成严重危害的,不予撤消。
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则撤消行政答应,被答应人的合法权益遭到危害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安排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则撤消行政答应的,被答应人根据行政答应获得的利益不受维护。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应当依法处理有关行政答应的刊出手续:
(一)行政答应有用期届满未连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历的行政答应,该公民逝世或许损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依法中止的;
(四)行政答应依法被撤消、撤回,或许行政答应证件依法被撤消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答应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应当刊出行政答应的其他景象。
第五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依法撤消、刊出行政答应的,应当予以布告,大众有权查阅。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规则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实实施政答应的期限以工作日核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五十二条 国家外汇处理局及其分局实实施政答应不适用本办法。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4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办法实施前有关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实实施政答应的规则,不契合本办法规则的,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中止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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