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有约束力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3 13:18
在司法实践中行政胶葛是比较多的,呈现行政胶葛的时分,能够经过行政复议或许行政诉讼的方法处理,而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一些行政胶葛案件要先进行复议才干诉讼,那么行政调停有约束力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行政调停有没有约束力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则,人民法院进行调停后,调停书收效后是具有法令效力的,对两边都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回绝实行判定、裁决、调停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能够采纳下列办法:
(一)对应当偿还的罚款或许应当给付的款额,告诉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则期限内不实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担任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回绝实行的状况予以布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许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主张。承受司法主张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则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状况奉告人民法院;
(五)拒不实行判定、裁决、调停书,社会影响恶劣的,能够对该行政机关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行政调停有没有约束力”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则,人民法院进行调停后,调停书收效后是具有法令效力的,对两边都有约束力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行政调停有没有约束力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则,人民法院进行调停后,调停书收效后是具有法令效力的,对两边都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回绝实行判定、裁决、调停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能够采纳下列办法:
(一)对应当偿还的罚款或许应当给付的款额,告诉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则期限内不实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担任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回绝实行的状况予以布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许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主张。承受司法主张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则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状况奉告人民法院;
(五)拒不实行判定、裁决、调停书,社会影响恶劣的,能够对该行政机关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行政调停有没有约束力”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则,人民法院进行调停后,调停书收效后是具有法令效力的,对两边都有约束力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