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义务教育法》行为处罚意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5 04:41一、职责教育的性质与特征
职责教育,是按照法令规则,适龄儿童和少年有必要承受的,国家、社会、校园、家庭有必要予以确保的国民教育。职责教育具有以下的性质和特征:
1、职责教育的全民性
职责教育的全民性,便是要求整体适龄儿童、少年,除按照法令、法规的规则能够革除职责教育的以外,都有必要入学承受规则年限的职责教育。
2、职责教育的职责性
职责教育的职责性,表现在施行职责教育既是国家对公民的职责,也是监护人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公民的根本职责之一。
3、职责教育的免费性
职责教育的免费性是指国家对承受职责教育的学生革除悉数或许大部分的就学费用,这是世界各国职责教育的公共特色。
4、职责教育的强迫性
职责教育的强迫性表现为职责教育是依法由国家强制确保推广的。
5、职责教育的公共性
职责教育的公共性是指职责教育是面向整体国民的教育。
6、职责教育的基础性
职责教育的基础性是指职责教育要使整体适龄儿童和少年承受最根本的教育。
二、职责教育的法令职责
职责教育的法令职责,便是指公民违背《职责教育法》的行为所有必要承当的法令结果。依据《职责教育法》、《施行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令、法规的规则,违背《职责教育法》的法令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因作业渎职或玩忽职守阻碍职责教育施行的法令职责
1、未能按期完成职责教育规划方针和到达办学条件要求的法令职责。
因作业渎职未能按期完成职责教育施行规划方针的,以及无特别原因,未能按期到达施行职责教育校园办学条件要求的,由乡公民政府按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职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未能活跃履行职责,然后影响了职责教育规划方针和办学条件的按期完成,其行为构成渎职。
2、对学生停学未采纳必要办法的法令职责
对学生停学未采纳必要办法加以处理的,要对有关职责人员予以行政处分。负有法定职责保证学生承受规则年限职责教育的有关底层村委以及中小校园的校长、教师等,如发现承受职责教育的中小学生停学,不采纳办法处理,也不照实向上级陈述的,归于渎职行为。
3、玩忽职守致使校舍坍毁并形成师生伤亡的法令职责
玩忽职守致使校舍坍毁,形成师生伤亡事故的,由乡公民政府或许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职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