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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缴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债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8 17:40
当公司运营状况出现问题或资金工作不灵时,为了保持公司的日常业务开支,往往会向银行进行告贷或许进行对外融资。当公司信誉比较好,被以为还款或许高,就简单借到大额资金,可是假如进行假贷的公司被撤消营业执照,该怎么向其追缴债务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怎么追缴被撤消营业执照的公司债务
撤消营业执照,是国家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对有违法行为的公司施行的一种严峻的处分办法,一般导致公司的停止。可是,是否公司被撤消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其法人资历的当即消除,在这个问题上国家工商行政办理局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定见是不同的。国家工商行政办理局的工商企字(1999)第173号《国家工商行政办理局关于企业挂号办理若干问题的履行定见》第10条规则:"企业被撤消营业执照的,其法人资历或运营资历停止。",而最高人民法院的法经[2000]23 号函和法经[2000]24号函均以为企业法人被撤消营业执照后至被刊出挂号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能够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我以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定见是更为合理的,更有利于避免公司歹意逃债,然后更好的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假如公司被撤消营业执照后没有进行清算,在公司的债权人将公司作为被告牵涉到民事诉讼中去的状况下,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前述两个复函的辅导定见,不只公司能够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与诉讼,并且债权人还能够将公司的清算责任人作为一起被告追加到诉讼中去,要求其承当清算职责。其间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此种诉讼中,债权人能够根据两边之间的特定合同联系要求作为被告的公司直接承当悉数债务,而关于清算责任人,债权人则只能要求其承当清算责任,对其清偿债务,假如公司的现有产业不足以清偿债务,则除非清算责任人片面上有歹意,债权人不能要求清算责任人承当悉数债务,否则将违反公司法最基本的准则--有限职责准则。
即便是公司被撤消执照,债权人也有权向公司负责人要求清还债务,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产业和合法权利,也能有用防备公司歹意告贷,携款逃逸的状况。当债权人遇到债务难以讨回的状况时,应该向专业法令人士恳求协助,经过合法方法追回债务,而不要经过私家或暴力方法自行索债。假如对这一问题需求具体了解,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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