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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作品网络侵权如果维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4 11:13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则,拍摄著作是归于著作权法维护的著作之一,拍摄著作只能由作者运用,假如未经作者赞同运用拍摄著作用于商业用途的,就会构成侵权,那么拍摄著作网络侵权怎么维权?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拍摄著作网络侵权怎样维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施行法令的规则,拍摄著作被网络债务的,拍摄著作的作者能够到著作权权管理部门投诉,而且要求网络下架相应的著作。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施行法令》
第三十六条 有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所列侵权行为,一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合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处不合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不合法经营额或许不合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有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所列侵权行为,一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担任查办。
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能够查办在全国有严重影响的侵权行为。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拍摄著作网络侵权怎样维权”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施行法令的规则,拍摄著作被网络债务的,拍摄著作的作者能够到著作权权管理部门投诉,而且要求网络下架相应的著作。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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