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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情形之一合同权利和义务终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1 08:01
合同权力责任的停止,简称为合同的停止,又称合同的消除,是指合同联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力和合同责任归于消除。接下来就跟听讼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的法律常识吧,期望小编可以协助到您。
一、合同权力和责任停止的景象
依据合同法第91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合同权力、责任停止:
(1)债款现已依照约好实行;
(2)合同革除;
(3)债款彼此抵销;
(4)债款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革除债款;
(6)债权债款同归一人;
(7)法律规则或许当事人约好停止的其他景象。
法律规则的其他停止合同的景象,比方《民法通则》第69条规则,署理人逝世、损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署理人或许署理人的法人停止,托付署理停止。《合同法》第411条规则,托付人或许受托人逝世、损失行为能力或许破产的,托付合同停止。
当事人约好停止合同的景象,比方当事人缔结的附革除条件的合同,当革除条件成果时,债权债款联系消除,合同停止。当事人缔结合同附停止期限的合同,期限届满至时,合同停止。
二、引起合同停止的原因有
1.合同因当事人两边全面实行而消除;
2.合同因形式发生变化,两边在不危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停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两边逝世而消除;
4.合同因提存而消除;
5.合同因混淆而消除;
6.合同因法院判定或裁定判决而停止;
7.合同因为抵销而停止。革除合同也是合同停止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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