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3 02:07
缔结合一起,商洽两边都应遵从必定的原则,只要这样,合同的缔结才有含义。1公正的原则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毅力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不合法干涉,这一原则首要强调了三点:(1)强调了签约两边在法律上的相等位置,在利益上的相互统筹。不允许以上压下,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也不允许以小讹大、以穷吃富。(2)强调了签约两边在缔结合一起,有必要充沛洽谈,在意思表明实在的前提下,达到共同协议(但凡采纳诈骗、钳制手法把自己的毅力强加给对方,缔结违背对方实在志愿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3)强调了签约两边权利义务的对等,坚持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因为合同不同于行政调拨,一般来说它应是有偿的。因而,缔结合同,有必要将公正、公正贯穿一直。当事人缔结合同,应将公正作为起点,这是合同顺畅实行的前提条件。2诚笃信用的原则讲诚笃、守信用,是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往来中应恪守的原则,也是商场经济条件下的原则。不诚笃、不讲信用是经济交往中的大忌。现在,全国各级政府安排企业展开的“重合同守诺言”活动,便是为了促进合同当事人的诚笃信用度,从而促进企业依法办理,进步商场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