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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和自诉案件要怎样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6 11:27
最高人民法院《解说》还对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顺便民事案子以及自诉案子作了以下补充规定:
审理顺便民事上诉案子,假如发现刑事和顺便民事诉讼部分均有过错需依法改判的,应当同时改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上诉、抗诉案子,顺便民事部分现已发作法律效力的,假如发现第一审判定或许裁决中的民事部分确有过错,应当对民事部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顺便民事上诉案子,刑事部分现已发作法律效力的,假如发现第一审判定或裁决中的刑事部分确有过错,应当对刑事部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指令再审,并将顺便民事诉讼部分发回与刑事案子同时审理。
对第二审自诉案子,必要时能够进行调停,当事人也能够自行宽和。调停结案的,应当制造调停书,第一审判定、裁决视为主动吊销;当事人自行宽和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允许撤回自诉,并吊销第一审判定或许裁决。第二审人民法院关于调停结案或许当事人自行宽和的自诉案子,被告人被采纳强制措施的,应当当即予以免除。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奉告其另行申述。
在第二审案子顺便民事部分审理中,第一审民事原告人添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许第一审民事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能够依据当事人自愿的准则就新添加的诉讼请求或许反诉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奉告当事人另行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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