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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新生儿落户政策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8 23:35

江苏新生儿落户方针处理条件方针内生育婴儿出世后没有获得合法身份,具有以下条件的,可向本市公安机关申报出世挂号:出世时爸爸妈妈两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可在本市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世挂号。出世时爸爸妈妈是双武士,且两边或一...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江苏新生儿落户方针是什么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江苏新生儿落户方针
处理条件
方针内生育婴儿出世后没有获得合法身份,具有以下条件的,可向本市公安机关申报出世挂号:
1、出世时爸爸妈妈两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可在本市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世挂号。
2、出世时爸爸妈妈是双武士,且两边或一方是本市驻军部队现役武士,可在本市父(母)驻军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世挂号。
3、本市、区社会福利组织抚育的弃婴(童),统一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申报出世挂号。
4、契合一孩生育规则。
5、契合二孩生育规则。
处理资料
1、《婴儿出世挂号申报表》。
2、请求人《出世医学证明》。
3、请求人爸爸妈妈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要复印整本。
4、请求人爸爸妈妈户口簿、身份证。
5、拟挂号地大街人口计生作业组织出具的用于出世挂号的《计划生育证明》。
6、请求人满三周岁的,提交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相片。双(多)胞胎申报的,提交小孩近期二寸免冠合照。
注:团体户口的要到住宅建设局出具无房证明。
处理流程
(一)婴儿监护人持请求资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报并现场摄像。双(多)胞胎和国(境)外出世婴儿申报的,请求人需到局面视。
(二)派出所收到请求资料后,通过初审,别离作出以下处理:
1、请求资料完全,契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受理,并现场摄像,依照受理类别当场处理挂号或出具受理回执后呈报资料;双(多)胞胎和国(境)外出世婴儿申报的,需一起拍照申报人及请求人图画。
2、请求资料不完全,应当场一次性奉告申报人需求补正的全部内容,退回请求资料,待资料完全后受理。
3、不契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将理由当场奉告申报人。
(三)婴儿出世后,在申报出世挂号前逝世的,应当一起处理出世、逝世两项挂号。
(四)经审阅同意入户的,由派出所告诉监护人持自己身份证、户口簿、《户政事务受理回执》和请求人相片(满三周岁的提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标准照)到拟挂号地派出所处理挂号手续。满十六岁的,应处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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