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小轿车,约定7月1日预付10万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3 11:11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第12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小轿车,约好7月1日预付10万元,10月1日预付20万元,12月1日乙公司交车时付清尾款。甲公司准时预付榜首笔款。乙公司于9月30日发函称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需进步小轿车价格。甲公司于10月1日回绝,等候乙公司答复未果后于10月3日向乙公司汇去20万元。乙公司当即拒收,并称甲公司拖延付款构成违约,要求免除合同,甲公司则要求乙公司持续实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不构成违约
B.乙公司有权免除合同
C.乙公司可行使先实行抗辩权
D.乙公司可要求进步合同价格
【答案】A
【考点】合同的改变、合同的免除、合同实行中的抗辩权、合同职责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C过错。《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则,应领先实行债款的当事人,有切当依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间断实行:(一)运营情况严峻恶化;(二)搬运产业、抽逃资金,以躲避债款;(三)损失商业诺言;(四)有损失或许或许损失实行债款才能的其他景象。当事人没有切当依据间断实行的,应当承当违约职责。该法第六十九条规则,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则间断实行的,应当及时告诉对方。对方供给恰当担保时,应当康复实行。间断实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康复实行才能而且未供给恰当担保的,间断实行的一方能够免除合同。本题中,甲应预付前两笔金钱,然后乙交货,甲的实行次序在先,但在第二笔款付出前,乙单独要求涨价,甲有理由信任若自己回绝,乙完全或许不向甲实行,因而,甲能够行使不安抗辩权暂时间断第二笔金钱的付出,关于拖延付出第二笔货款不构成违约。
选项B过错。《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当事人能够免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意图;(二)在实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清晰标明或许以自己的行为标明不实行首要债款;(三)当事人一方拖延实行首要债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行;(四)当事人一方拖延实行债款或许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意图;(五)法令规则的其他景象。据此可知,乙公司不具备免除合同的法定条件。
选项D过错。《合同法》第五十四条榜首、二款规则,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一)因严重误解缔结的;(二)在缔结合一起显失公正的。一方以诈骗、钳制的手法或许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实在意思的情况下缔结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该法第八条榜首款规则,依法建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好实行自己的责任,不得私行改变或许免除合同。本题中,原材料上涨归于正常的商业危险,不归于法定的合同改变事由,乙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要求改变合同价格。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小轿车,约好7月1日预付10万元,10月1日预付20万元,12月1日乙公司交车时付清尾款。甲公司准时预付榜首笔款。乙公司于9月30日发函称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需进步小轿车价格。甲公司于10月1日回绝,等候乙公司答复未果后于10月3日向乙公司汇去20万元。乙公司当即拒收,并称甲公司拖延付款构成违约,要求免除合同,甲公司则要求乙公司持续实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不构成违约
B.乙公司有权免除合同
C.乙公司可行使先实行抗辩权
D.乙公司可要求进步合同价格
【答案】A
【考点】合同的改变、合同的免除、合同实行中的抗辩权、合同职责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C过错。《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则,应领先实行债款的当事人,有切当依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间断实行:(一)运营情况严峻恶化;(二)搬运产业、抽逃资金,以躲避债款;(三)损失商业诺言;(四)有损失或许或许损失实行债款才能的其他景象。当事人没有切当依据间断实行的,应当承当违约职责。该法第六十九条规则,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则间断实行的,应当及时告诉对方。对方供给恰当担保时,应当康复实行。间断实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康复实行才能而且未供给恰当担保的,间断实行的一方能够免除合同。本题中,甲应预付前两笔金钱,然后乙交货,甲的实行次序在先,但在第二笔款付出前,乙单独要求涨价,甲有理由信任若自己回绝,乙完全或许不向甲实行,因而,甲能够行使不安抗辩权暂时间断第二笔金钱的付出,关于拖延付出第二笔货款不构成违约。
选项B过错。《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当事人能够免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意图;(二)在实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清晰标明或许以自己的行为标明不实行首要债款;(三)当事人一方拖延实行首要债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行;(四)当事人一方拖延实行债款或许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意图;(五)法令规则的其他景象。据此可知,乙公司不具备免除合同的法定条件。
选项D过错。《合同法》第五十四条榜首、二款规则,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一)因严重误解缔结的;(二)在缔结合一起显失公正的。一方以诈骗、钳制的手法或许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实在意思的情况下缔结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该法第八条榜首款规则,依法建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好实行自己的责任,不得私行改变或许免除合同。本题中,原材料上涨归于正常的商业危险,不归于法定的合同改变事由,乙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要求改变合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