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侵犯财产所有权应怎样确定赔偿方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30 08:28
事例:
高某受聘于某县供销社贸易公司,担任该公司驻某市办事处代表。该县人民检察院以高某受聘供销社贸易公司期间,私行挪用公款构成挪用公款罪为由将高某刑事拘留,并扣押高某现金72893元。尔后,县人民检察院又作出吊销案子决定书,以为高某行为不构成犯罪。高某向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述,要求退回被扣押的产业,但遭到回绝。高某又先后向县检察院和其上级市检察院提出国家补偿的请求,逾期均未得到答复。所以,高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补偿委员会请求国家补偿。市中级人民人民法院补偿委员会审理后以为,县人民检察院吊销案子后,未将违法扣押的产业交还给高某是违法行为,判定县人民检察院将现金返还给高某,并交还相应利息。
剖析:
依据《国家补偿法》的规则,司法机关违法采纳查封扣押冻住产业的办法,假如危害的产业没有灭失的,应当返还产业;形成危害的,还应付出相应的补偿金。需求留意的是,选用返还产业这一补偿方法时,有必要具有以下几个条件。
(1)原产业还存在;(2)返还产业比比金钱补偿更为快捷,由于返还产业是国家补偿方法的一个破例,假如原产业尽管存在,但被运往外地或下落不明,则应运用金钱补偿;(3)返还产业不影响公事的施行.假如原产业现已用于公事活动,返还产业将影响到公事的施行,应以金钱补偿。
高某受聘于某县供销社贸易公司,担任该公司驻某市办事处代表。该县人民检察院以高某受聘供销社贸易公司期间,私行挪用公款构成挪用公款罪为由将高某刑事拘留,并扣押高某现金72893元。尔后,县人民检察院又作出吊销案子决定书,以为高某行为不构成犯罪。高某向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述,要求退回被扣押的产业,但遭到回绝。高某又先后向县检察院和其上级市检察院提出国家补偿的请求,逾期均未得到答复。所以,高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补偿委员会请求国家补偿。市中级人民人民法院补偿委员会审理后以为,县人民检察院吊销案子后,未将违法扣押的产业交还给高某是违法行为,判定县人民检察院将现金返还给高某,并交还相应利息。
剖析:
依据《国家补偿法》的规则,司法机关违法采纳查封扣押冻住产业的办法,假如危害的产业没有灭失的,应当返还产业;形成危害的,还应付出相应的补偿金。需求留意的是,选用返还产业这一补偿方法时,有必要具有以下几个条件。
(1)原产业还存在;(2)返还产业比比金钱补偿更为快捷,由于返还产业是国家补偿方法的一个破例,假如原产业尽管存在,但被运往外地或下落不明,则应运用金钱补偿;(3)返还产业不影响公事的施行.假如原产业现已用于公事活动,返还产业将影响到公事的施行,应以金钱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