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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权转让的具体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7 16:32
国有股权转让与个人股权转让是不同的,国有股权转让的程序较为严厉,而且一般是会托付会计师事务所处理的,而且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在签定合同也有必定的要求。
国有股权转让应当遵从下列程序:
首先是开始批阅,转让方应当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买卖方式、买卖成果等基本情况拟定《转让计划》,并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批阅;然后进行清产核资,并依据清产核资成果编制财物负债表和财物移送清册;
随后,就要托付会计师事务所施行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托付财物评价组织进行财物评价。
之后,经过内部抉择计划,以构成赞同股权转让的抉择、且其他股东还应许诺抛弃优先购买权。假如该项抉择触及员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定见。
接下来,挑选有资历的产权买卖组织,请求上市买卖。接着,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获得产权买卖组织出具的产权买卖凭据。
最终,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资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存案挂号。且两边以产权买卖凭据以及相应的资料处理产权挂号手续,一起,修正《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改变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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