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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预约租车被放鸽子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2 03:38

当今网络消费盛行,也难免遇见违约、诈骗等行为,必定会遭受经济损失,那么网上预订租车被放鸽子怎么办呢?下面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
【案情简介】
近期,南京雨花台区消协接到一同投诉,顾客在网上找到轿车租借公司租借车辆,但是两边没有签定合同,到了约好时刻顾客被“放鸽子”,差一点赔了夫人又折兵。
王先生是一家外地企业经营主,早在2月初,他就组织整体公司人员在3月10日到南京参加工作训练。为了把公司职工安全顺畅地送达目的地,王先生决议租车来处理从火车站到训练中心的交通问题。他通过网络渠道查找到一家坐落南京雨花台区的轿车租借公司,依照网页上留下的QQ号和对方取得了联络。两边通过QQ约好王先生于3月10日租借两辆大巴车,并通过支付宝转账支付了2000元定金。但是到了约好的日期,从外地赶来的王先生一行人翘首以盼却等不到所租的大巴车,拨打对方的电话也一向无法联络上。无法之下,王先生只要找到其他轿车租借公司,暂时调来了两辆车才把一切人员送走。可这一来一回却差一点耽误了工作时刻,为此王先生还多花了几千块钱的租车费用。
感到上当的王先生拨打12315电话向南京雨花台区消协投诉。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展开了查询。本来这家轿车租借公司其时和王先生联络的工作人员在年后就辞去职务了,但他在离任时没有把手上的工作和其他工作人员交代清楚,导致公司并不清楚王先生预订车辆的状况。消协工作人员向轿车租借公司解说,其时职工是代表公司和王先生约好了租车事宜,现在公司没有依照约好游览租借责任,归于违约。而王先生是好心第三方,不存在任何差错,合法权益应当保护。通过调停,轿车租借公司赞同交还王先生2000元并向王先生抱歉。
【法令说法】
时下网络下单、网络消费现已日趋成为一种消费趋势,但是随之发作的违约、诈骗行为也举目皆是。南京雨花台区消协提示顾客在网络上的消费行为也要尽量签定合约,注明履约的时刻、地址以及违约应当承当的结果,避免合法权益被损害时没有有力的依据证明而遭受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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