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电脑网被诉侵犯肖像权遭20万索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8 23:0521岁的小赵以私行运用她的相片作为广告链接为由,将闻名网站“太平洋电脑网”所属的广东太平洋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补偿经济损失20万元。今天下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小赵称,广东太平洋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未经原告的赞同,在其运营的“太平洋电脑网”的“笔记本页面”上私行运用小赵的相片作为广告链接,并在相片上增加广告语:“色花、色景、色佳人;一场前所未有的团体‘私奔’;不行错失的美色盛宴!”;点击该相片则会进入被告运营的另一网站“太平洋女性网”举行的某一活动的宣扬页面。 小赵以为,“太平洋电脑网”未经授权私行运用相片的行为严峻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并且在她相片上运用了内容低俗的广告语,造成了严峻的不良影响,所以申述到法院,要求太平洋公司揭露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补偿精力危害20万元。小赵托付公证机关对网站上述的内容进行了公证,在法庭上小赵的律师也当庭出示了这份公证书作为依据。 太平洋公司在法庭上答辩称,他们不能确认网站上的相片是不是小赵,所以不赞同她的补偿恳求。这位太平洋公司的代理人表明,其时网站只用了半张相片,影响并不大,他们举行的活动也是健康的,并且现在网站现已把相片移除了,公司并没有因而获利,所以关于原告的高额补偿恳求,太平洋公司不能承受。 因为两边的不合较大,法院调停不成,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