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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1 15:43

一注册资本为50万的有限责任公司闭幕清算,但大股东(出资45万)操作清算,其他两个小股东未能参加。清算成果为亏本29万,但大股东以亏算为名,占有剩下的21万,不返还小股东部分出资。请问,详细的诉讼程序怎么走?适格的被告是谁? 主张你延聘律师向法院请求破产,然后,由法院安排清算。这样能够保护你们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向法院提出破产请求,由法院经过诉讼程序予以清算。告大股东。对大股东占有剩下的21万,应以大股东为被告,有其他两个小股东要求按公司章程约好的份额回来其间应得部分.假如对清算成果自身有贰言,则另当别论.你能够告大股东侵犯了你们参加公司清算业务的权力,并要求按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规则返还你们应得的部分,主张你仍是找律师当面咨询。比较复杂,主张面谈。上海有上海的规则。以大股东为被告。申述大股东。大股东为被告申述大股东。申述大股东.以大股东为被告。主张你延聘律师向法院请求破产,然后,由法院安排清算。这样能够保护你们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主张你延聘律师向法院请求破产,然后,由法院安排清算。这样能够保护你们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主张你延聘律师向法院请求破产,然后,由法院安排清算。这样能够保护你们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主张你延聘律师向法院请求破产,然后,由法院安排清算。这样能够保护你们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主张你延聘律师向法院请求破产,然后,由法院安排清算。这样能够保护你们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主张你延聘律师向法院请求破产,然后,由法院安排清算。这样能够保护你们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主张带上详细资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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