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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欠缴公积金职工应该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1 22:45

单个公司不管员工利益,欠缴公积金,致使员工个人住宅贷款无法顺畅贷到。这种情况下,员工个人应该怎么办呢,小编提示你要学会维护个人权益。
一、能够在新单位补缴
若在原单位已处理了公积金开户,能够先将账户转到新单位,由新单位帮您持续交纳,原单位有少缴或漏缴的,只需操作特别补缴即可。
员工与原单位停止劳作联系后即被新单位选用的(当时个人账户仍在原单位),原单位应该自劳作联系停止之日起30天内,将员工的住宅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您能够将新单位的单位公积金账号和单位名称通知原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由其直接为您处理转出。
二、能够投诉旧单位
其次,不必忧虑原单位不补缴。依据《住宅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乡镇私营企业及其他乡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均应为与其树立劳作联系的在职员工缴存住宅公积金。在详细履行过程中,鼓舞和辅导有条件的单位为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缴存住宅公积金。
若单位契合以上条件,那么能够要求单位为您补缴与您树立劳作联系期间漏缴的住宅公积金。住宅公积金的补缴与维权是没有时效性的,您能够与单位洽谈补缴事宜。若单位不愿为您补缴的,那么您能够到你们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网点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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