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转继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7 11:22李某余早年丧妻,将儿子李某用、李某猛千辛万苦地拉扯大。李某用与陈某世成婚后生下女儿李某娟。李某余原本能够安享晚年,但是他偏偏闲不住,在小镇上开了个小店修车,生意红红火火。2000年5月,李某余病逝,留下修车积累的10万元钱。李某用、李某猛未进行切割。李某用与妻子陈某世因爱情不好于2001年6月离婚。2001年7月10日,李某用在出差途中遭受事故,不幸逝世。李某娟要求承继其祖父李某余遗产中归于其父李某用应承继的比例,陈某世要求切割李某余遗产中归于自己的部分,均遭到李某猛的回绝。李某娟、陈某世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切割遗产。
法院经审理以为,李某用在其父李某余逝世后遗产切割前逝世,依法应适用转承继法令联系的相关规则,由其法定承继人承继其应承继的比例。李某用之女李某娟作为转承继人有权依法获得李某余遗产的部分。因为对遗产的权力是在李某用、陈某世婚姻联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归于夫妻一起产业权力,李某用逝世时尽管现已与陈某世离婚,却不影响陈某世对该承继所获得产业权力的享有,在本案中应当归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适用法定转承继之前,应当先将归于陈某世的产业分出。判定李某余遗产10万元由李某猛承继5万元,李某娟承继2.5万元,陈某世分得夫妻一起产业中的2.5万元。
1.法令规则的转承继准则是什么?
2.现已离婚的原爱人为什么能够分得前夫父亲的遗产?
一、什么是转承继准则。
被承继人逝世时有必要是生计的承继人才有承继权力能力,才干承继被承继人的遗产。但是在遗产切割前承继人对遗产的权力是表现在应承继的比例上,而不是表现在对详细遗产的所有权上,这时假如承继人逝世,因其已无权力能力,天然不能直接接受遗产。对其遗产的比例由何人接受就成了一个法令需求答复的问题,这便是承继法上的转承继问题。转承继在许多国家的立法上都有规则,我国承继法没有明文规则转承继,但在实践中存在这种现象,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也确认了转承继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52条规则:“承继开端今后承继人没有表明抛弃承继并于遗产切割前逝世的,其承继遗产的权力搬运给他的合法承继人。”第53条规则:“承继开端后受遗赠人表明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切割前逝世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力搬运给他的承继人。”这两条司法解释,是我国供认和维护转承继权的法令依据。
转承继是指承继人在承继开端后实践接受遗产前逝世,该承继人的法定承继人代其实践接受其有权承继的遗产,实践接受遗产的已逝世的承继人的法定承继人称为转承继人,于承继开端后遗产切割前逝世的承继人称为被转承继人,转承继的性质是承继遗产权力的搬运,所以转承继又称之为再承继、转归承继、接连承继或许第2次承继。转承继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榜首,转承继权有必要是在承继人在承继开端今后切割遗产曾经逝世方可发作。假如承继人先于被承继人逝世则为代位承继。
第二,转承继人的比例仅以已逝世的承继人的法定承继比例为限。
第三,假如现已逝世的承继人在承继开端今后产业切割后才清晰表明抛弃遗产,那么就不存在转承继的问题。
第四,转承继不只存在于法定承继中并且存在于遗言承继中。遗言承继人在承继开端今后产业切割曾经逝世的,他的法定承继人相同可转承继遗言承继人的那份该承继的遗产比例。
代位承继和转承继都是因承继人逝世无权行使承继权而发作的、由承继人的承继人行使被承继人的产业承继,但二者之间存在着显着的差异。
(1)两者的性质不同。代位承继中,代位承继人是直接参加被承继人遗产的承继,并且是根据其代位承继权而获得的承继被承继人遗产的权力,归于候补承继的性质;转承继是一种接连发作的二次承继,是在承继人直接承继后又转由转承继人接受被承继人遗产,转承继看起来是参加了两个承继联系,但就被转承继人参加承继的承继联系来说,转承继人实践上享有的是切割遗产的权力,而不是对被承继人的遗产承继权,有必要在被转承继人逝世后发作的遗产承继联系中才享有实践的承继权,转承继人正是根据对被转承继人的遗产承继权才得以直接接受被承继人的遗产,归于接连承继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