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减刑程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3 11:38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履行方法,假如被判处死缓的,是有两年的检测期的,假如在此期间没有成心违法的,能够弛刑。那么,死缓弛刑程序有哪些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改变】判处死刑延期履行的,在死刑延期履行期间,假如没有成心违法,二年期满今后,减为无期徒刑;假如确有严重建功体现,二年期满今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假如成心违法,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履行死刑;关于成心违法未履行死刑的,死刑延期履行的期间从头核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存案。
对被判处死刑延期履行的累犯以及因成心杀人、强奸、掠夺、劫持、放火、爆破、投进风险物质或许有组织的暴力性违法被判处死刑延期履行的违法分子,人民法院依据违法情节等状况能够一起决议对其约束弛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延期履行约束弛刑案子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则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死刑延期履行约束弛刑的规则,依据刑事诉讼法令的有关规则,结合审判实践,现就相关案子审理程序的若干问题规则如下:
第一条 依据刑法第五十二第二款的规则,对被判处死刑延期履行的累犯以及因成心杀人、强奸、掠夺、劫持、放火、爆破、投进风险物质或许有组织的暴力性违法被判处死刑延期履行的违法分子,人民法院依据违法情节、人身风险性等状况,能够在作出裁判的一起决议对其约束弛刑。
第二条 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约束弛刑判定不服的,能够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解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赞同,也能够提出上诉。
第三条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许复核判处死刑延期履行并约束弛刑的案子,以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延期履行恰当,但判定约束弛刑不妥的,应当改判,吊销约束弛刑。
第四条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延期履行没有约束弛刑的上诉案子,以为原判事实清楚、依据充沛,但应当约束弛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从头审判。确有必要约束弛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定、裁决收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从头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刑延期履行没有约束弛刑的案子,以为应当约束弛刑的,不得以进步审级等方法对被告人约束弛刑。
第五条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子,对被告人改判死刑延期履行的,假如契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则,能够一起决议对其约束弛刑。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刑后没有上诉、抗诉的案子,以为应当改判死刑延期履行并约束弛刑的,能够提审或许发回从头审判。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子,以为对被告人能够判处死刑延期履行并约束弛刑的,应当裁决不予核准,并吊销原判,发回从头审判。
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对其间部分被告人改判死刑延期履行的,假如契合刑法第五十五第二款的规则,能够一起决议对其约束弛刑。
第七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延期履行的被告人所作的约束弛刑决议,应当在判定书主文部分独自作为一项予以宣告。
第八条 死刑延期履行约束弛刑案子审理程序的其他事项,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则履行。
《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改变】判处死刑延期履行的,在死刑延期履行期间,假如没有成心违法,二年期满今后,减为无期徒刑;假如确有严重建功体现,二年期满今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假如成心违法,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履行死刑;关于成心违法未履行死刑的,死刑延期履行的期间从头核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存案。
对被判处死刑延期履行的累犯以及因成心杀人、强奸、掠夺、劫持、放火、爆破、投进风险物质或许有组织的暴力性违法被判处死刑延期履行的违法分子,人民法院依据违法情节等状况能够一起决议对其约束弛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延期履行约束弛刑案子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则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死刑延期履行约束弛刑的规则,依据刑事诉讼法令的有关规则,结合审判实践,现就相关案子审理程序的若干问题规则如下:
第一条 依据刑法第五十二第二款的规则,对被判处死刑延期履行的累犯以及因成心杀人、强奸、掠夺、劫持、放火、爆破、投进风险物质或许有组织的暴力性违法被判处死刑延期履行的违法分子,人民法院依据违法情节、人身风险性等状况,能够在作出裁判的一起决议对其约束弛刑。
第二条 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约束弛刑判定不服的,能够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解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赞同,也能够提出上诉。
第三条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许复核判处死刑延期履行并约束弛刑的案子,以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延期履行恰当,但判定约束弛刑不妥的,应当改判,吊销约束弛刑。
第四条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延期履行没有约束弛刑的上诉案子,以为原判事实清楚、依据充沛,但应当约束弛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从头审判。确有必要约束弛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定、裁决收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从头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刑延期履行没有约束弛刑的案子,以为应当约束弛刑的,不得以进步审级等方法对被告人约束弛刑。
第五条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子,对被告人改判死刑延期履行的,假如契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则,能够一起决议对其约束弛刑。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刑后没有上诉、抗诉的案子,以为应当改判死刑延期履行并约束弛刑的,能够提审或许发回从头审判。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子,以为对被告人能够判处死刑延期履行并约束弛刑的,应当裁决不予核准,并吊销原判,发回从头审判。
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对其间部分被告人改判死刑延期履行的,假如契合刑法第五十五第二款的规则,能够一起决议对其约束弛刑。
第七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延期履行的被告人所作的约束弛刑决议,应当在判定书主文部分独自作为一项予以宣告。
第八条 死刑延期履行约束弛刑案子审理程序的其他事项,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则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