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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彩礼可以不返还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4 17:34
依照现行婚姻法新解说的规则,除两边未处理成婚登记手续、两边处理成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日子、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日子困难三种状况外,离婚时女方婚前收受男方的彩礼不再返还,而相对应的是,女方的陪嫁品却作为其个人财产悉数返还。因为现在乡村与城市的习气截然不同,乡村的彩礼数额一路攀升,现在已涨到2万多元,虽然在大都家户不堪重负,但碍于习气的压力,也只好咬紧牙关坚持把彩礼给足,这些彩礼不少是全家的收入或从四处从亲朋到借的,再加上盖房、款待亲朋的费用,不少家庭已为成婚而负债累累,这些彩礼也大都用于女方置办陪嫁品,一旦女方提出离婚又返还彩礼的话,男方深有“鸡飞蛋打”之感,对返还女方彩礼的抵触情绪很大,大致采纳以下方法在彩礼上打主意,意在削减自己的丢失:
一是男申述后看到返还彩礼无望或女方容许返还的数额较少,就自动撤诉持续运用女方的陪嫁品,有的是非正常运用,在持续运用中逐渐得到彩礼的价值;
二是在审理中将女方的陪嫁品藏起来,或称女方现已取走了,要求女方举证证明陪嫁品在男方处,有的乃至毁损陪嫁品,无形中增加了审理和调停的难度;
三是即便判定陪嫁品返还后,进入履行阶段后就把陪嫁品躲藏到亲朋处,谎报陪嫁品丢了、被盗或根本就没有,履行人员采纳搜寻等方法成效也不大,加大了履行的难度,这样都不同程度地激化了两边当事人原有的对立,审判和履行人员对陪嫁品的返还问题深感头疼。
现行有之所以对彩礼处理如此规则,意在经过立法改动现在乡村彩礼额步步进步的现状,但彩礼问题是一个长时刻构成的社会问题,在强壮的习气势力面前,单凭立法手法到达操控彩礼上升的意图很难见效,改动乡村彩礼方面的陋俗需求较长的时刻和归纳的方法。
鉴于以上状况。主张立案机关或最高人民法院依据乡村的现状,修正有关彩礼返还方面的规则,放宽女方返还彩礼的条件和极限,拟定切实可行的方法处理彩礼返还问题的方法,最大极限地消除男方的不公平感,将法律规则与风俗习气的抵触降到最低极限。在现行规则没有修正的状况下,主张办案人员在审理离婚案子之初就要及时查明陪嫁品状况,并及时采纳保全方法,以减轻今后审理和履行的难度;再就在调停、审理和履行中把握到情与法的度,多做法制宣传工作,多从道理的视点压服两边当事人,尤其是女方下降在彩礼方面的要求,以交换陪嫁品的顺畅履行,最大极限争夺案子调停处理,最大极限地化解社会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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