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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一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0 15:56

婚姻法解说一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则
当事人的近亲属能够恳求宣告婚姻无效
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制度和可吊销婚姻制度,准则规则了无效婚姻的景象。那么,哪些人能够恳求宣告婚姻无效或吊销婚姻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说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则。
婚姻法第十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制止成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将自12月27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对有权恳求宣告婚姻无效和恳求吊销婚姻的权力主体别离作了具体规则,即:以重婚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和基层组织都能够提出;以其他理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能由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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