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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一般不得登记给城镇居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6 14:24

宅基地一般不得挂号给乡镇居民
1.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裔)原在乡村合法获得宅基地缔造房子的
依照1986年《土地管理法》的规则,乡镇非农业户口居民依法在乡村获得团体土地缔造住所、房子产权没有改变的,能够挂号给该乡镇居民。理由和根据如下:
一是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3月11日印发的《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若干规则》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则:“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裔)原在乡村的宅基地,房子产权没有改变的,可依法确认其团体土地建造用地使用权。房子撤除后没有同意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团体回收”。
二是2011年《疆土资源部、中心乡村作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乡村团体土地确权挂号发证的若干定见》(疆土资发〔2011〕178号)也明确规则“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裔)原在乡村合法获得的宅基地及房子,房子产权没有改变的,经该农人团体出具证明并布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挂号,在《团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力人为非本农人团体成员”。
三是实践中,在国家出台相关的规则前,当地现已开端这样的操作。如重庆规则“乡镇居民原在乡村合法获得的宅基地及房子,其房子产权没有改变的,可依法确认其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子所有权,其《房地产权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力人为非农业户口居民”;广东也对华裔在乡村的宅基地确权挂号作出了专门规则。
2.乡镇居民因承继房子占用乡村宅基地的
《疆土资源部、中心乡村作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乡村团体土地确权挂号发证的若干定见》(20111102疆土资发〔2011〕178号)明确规则:已具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人团体成员、非本农人团体成员的乡村或乡镇居民,因承继房子占用乡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则挂号发证,在《团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力人为本农人团体原成员住所的合法承继人”。在此之前,《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速推动宅基地使用权挂号发证作业的告诉》(杭政办函〔2009〕173号)以及《重庆市疆土房管局关于处理新一轮乡村土地房子挂号发证作业若干问题的辅导定见(试行)》(渝疆土房管发〔2010〕86号)都有相似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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