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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重庆律师收费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16:56
 2009年重庆市律师收费规范
2009年重庆市律师收费规范 署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子,不触及财产关系的 实施计件收费,每件收取2000—6000元
署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子,触及财产关系10万元下 2000—6000元
署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子,触及财产关系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 6%—5%,实施按标的额份额分档、累计收取
署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子,触及财产关系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 5%—4%,实施按标的额份额分档、累计收取
署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子,触及财产关系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内 4%—3%,实施按标的额份额分档、累计收取
署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子,触及财产关系1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内 3%—2%,实施按标的额份额分档、累计收取
署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子,触及财产关系1000万元以上 2%—1%,实施按标的额份额分档、累计收取
刑事案子侦查阶段 实施计件收费,2000元—8000元/件
刑事案子申述阶段 实施计件收费,3000元—10000元/件
刑事案子审判阶段 实施计件收费,5000元—30000元/件
刑事自诉案子署理以及刑事案子被害人的署理,不触及财产关系的案子 实施计件收费,参照上述不同阶段规范履行
刑事自诉案子署理以及刑事案子被害人的署理,触及财产关系的案子 实施按标的额份额收费,详细按照民事案子中触及财产关系的收费规范履行
署理各类申述案子的立案 实施计件收费,每件收取3000—5000元
申述案子立案后又署理诉讼的 按前述相应案子的诉讼收费规范收取
适用计时收费办法 每人每作业小时200—2000元,详细的计时、收费办法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洽谈,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约好包干办案差旅费的,办案差旅费在律师服务费总额的10%以内收取
疑问、杂乱和有严重影响的法律事务 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洽谈,可高于收费规范收取律师服务费.
未作规则的律师服务收费 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洽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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