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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分公司往来账管理制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1 10:17

1、应收账款的办理为了进一步标准出售,削减运营风险,确保公司的产业安全,最大极限在削减呆账、坏账,对出售分公司应收账款的办理作出如下的规则:1.1公司的产品出售规则是:“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准则,所以准则上出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许有应收货款余额。1.2各出售分公司准则上不允许赊销,对确需赊销的,应先向股份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陈述,陈述中有必要要阐明呈现应收账款单位的资信情况(包含其运营资历、资信情况及运营才能等)并有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签署定见,陈述经股份公司财务部、出售总监、总经理批阅,且该应收账款的期限不能超越一个月。对应收账款超越一个月的单位,分公司有必要及时书面陈述股份公司财务部并采纳办法,并指定专人担任处理。1.3有应收账款的分公司财务经理每月应编报“应收账款账龄剖析明细表”对分公司的对外应收账款作具体的剖析,不得只报余额不作账龄剖析。每月末都有必要与经销商对账,并取得经请假商签字、盖章的确认书。1.4出售分公司不得以“应收账款”来调理出售额,任何虚增虚减“应收账款”发作额、人为进步或下降出售成绩的做法,均属做假账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违背财经纪律从严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分公司有必要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办理,坚决根绝呆、坏账的发作,特别是分公司财务经理,绝不能做假账,不然,股份公司将追查当事人的经济责任,直至革职。2、内部来往办理内部来往科目核算分公司与股份公司货款、费用等经济事务来往的结算,各出售分公司之间不能有任何来往挂账。2.1、本科目按单位设置明细科目:2.1.1当收到大连分公司开具的税票时,按税票上的价款借记“库存商品”,按税票上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税票总额贷记“内部来往”。当分公司把货款划回股份公司总部时,借记“内部来往”,贷记“银行存款—货款户”。2.1.2股份公司拨交给各出售分公司费用时,分公司借记“银行存款—费用户”,贷记本科目。2.2、为了确保股份公司与大连分公司、各出售分公司的来往账项清楚精确,有据可查,一切来往账项均需运用有编号的一式三联的《转账通知单》,《转账通知单》由经济事务发作的单位填写,并送交两边一起入账。内部来往事务有必要每月核对,依据总公司的对账单编制一式两份的《内部来往调理表》,两边各执一份存档备检,调理项目只允许是时间差的调理,并要及时查明原因给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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