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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之后诉讼费怎么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1 20:35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需求交纳必定诉讼费用的,而诉讼费用是包含受理费用、请求费用、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等,民事案子能够经过调停的方法结案,那么调停之后诉讼费怎样收?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调停之后诉讼费怎么收取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方法的规则,民事案子以调停的方法结案的,诉讼费用中的受理费用按一半收取,受理费用的承当由两边洽谈处理。
《诉讼费用交纳方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含:
(一)案子受理费;
(二)请求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作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
第十五条 以调停方法结案或许当事人请求撤诉的,折半交纳案子受理费。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停达成协议的案子,诉讼费用的担负由两边当事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议。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调停之后诉讼费怎么收取”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诉讼费用交纳方法的规则,民事案子以调停的方法结案的,诉讼费用中的受理费用按一半收取,受理费用的承当由两边洽谈处理。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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