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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发布审批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1 17:42

一、处理组织
  二、联系方式
 三、野外广告挂号批阅作业流程及时限:
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按《重庆市野外广告办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则,供给相应文件与资料,填写“重庆市野外广告发布批阅表”,报商广科初审人员初审,初审合格交科室负责人审阅。临时性野外广告当场予以批阅,并发放临时性广告批阅文号;长期性野外网上流通予以批阅,五个作业日内签发“野外广告发布证”。
四、受理规模
在本辖区发布的除市局批阅外的其他野外广告。
五、申办资料:
(一)《重庆市野外广告发布申请表》(网上文书能够下载);
(二)发布者的身份证明或署理发布野外广告的运营资历证明;
(三)设置野外广告设备的同意文件;
(四)广告设计样稿(A4字打印、一式两份);
(五)署理别人发布野外广告的,应提交广告发布合同;
(六)证明内容真实性、合法性的文件复印件;
(七)触及人物肖像的供给肖像运用证明复印件;
(八)触及注册商标的供给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九)按照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资料供给人运用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
六、收费规范及根据:不收费。
七、处理根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批阅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国务院令412号);
(二)《重庆市野外广告办理条例》(2005年5月27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布告[2005]17号发布);
(三)《野外广告挂号办理规则》(1995年12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办理局令第42号发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办理局令第86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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