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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责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9 06:02
请问劳务差遣公司和用人单位负有职责吗?
我姐姐是个劳务差遣工.于2011年10月4日在用人单位下班后.从职工宿舍出走至今下落不明!请问劳务差遣公司和用人单位负有职责吗?我该怎样为垂暮的爸爸妈妈维权?
河池律师回答:
成年人失踪超越48小时的,能够报警处理,有根据证明你姐姐失踪与单位有关的,能够要求单位承当相应职责,没有根据证明与单位有关的,单位无需担任。
根据你描绘的状况,你姐姐在下班走自己出走,然后失踪,差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对此没有任何差错,究竟你姐姐是个举动自在的人,她去哪单位管不着,后续发作什么单位也无需担任。
所以你姐姐的差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应该是没有职责的,假如你要求两单位担任,没有法律上和事实上的根据,你们只能赶快报警,要求差人帮忙寻觅,你爸爸妈妈也不存在维权的问题,依照失踪人口寻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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