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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股票发行审核程序及关注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2 12:46

1. 股票发行审阅程序首要包含哪些?
股票发行核准程序包含受理请求文件、初审、发行审阅委员会审阅和核准发行四个过程:
(1)受理请求文件。当保荐组织实行完成对发行人上市前的辅导作业,而且发行人依照《揭露发行证券公司信息发表内容与格局原则第9 号-初次揭露发行股票请求文件》(证监发行字[2006] 6号)的要求制作了请求文件后,保荐组织就可以引荐企业并向证监会申报请求文件。
(2)初审。证监会受理请求文件后,对发行人请求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初审,并在30日内将初审定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保荐组织。保荐组织应自收到初审定见之日起10日内将弥补完善的请求文件报至证监会。
(3)发行审阅委员会审阅。证监会对根据初审定见弥补完善的请求文件进一步审阅,并在受理请求文件后60 日内,将初审陈述和请求文件提交发行审阅委员作业会议(以下简称“发审会”)审阅。发审会依照国务院同意的作业程序展开审阅作业,委员会进行充沛评论后,以投票方法对股票发行请求进行表决,提出审阅定见。
(4)核准发行。根据发审会的审阅定见,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请求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议。予以核准的,出具核准揭露发行的文件。不予核准的,出具书面定见,阐明不予核准的理由。证监会应当自受理请求文件之日起3 个月内作出决议。
此外,还需重视告发信处理程序。证监会对告发信处理履行独立工作程序,不影响正常的发行审阅进展。没有根据、缺少头绪、没有署名的告发信,由保荐组织会同其他申报中介组织核对;提出清晰头绪、署名和联系方法的,可考虑做同业复核。告发信由中介组织核对的一起,企业应阐明是否存在告发状况。在审阅过程中收到的告发信有必要处理完毕,方能提请发审会评论发行请求;在发审会后收到的告发信,有必要处理完毕后,方可发行。
2. 什么叫发行审阅的一般程序和特别程序?
发行审阅的一般程序是指发审委会议审阅发行人揭露发行股票请求和可转化公司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揭露发行证券请求的程序。
发行审阅的特别程序是指发审委审阅上市公司非揭露发行股票请求和中国证监会规则的其他非揭露发行证券请求的程序。
3. 发行审阅委员会准则首要内容有哪些?
a) 发审委对发行人的股票和可转化公司债券的发行请求文件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初审陈述进行审阅;
b) 发审委委员由中国证监会的专业人员和中国证监会外的有关专家组成,由中国证监会聘任;发审委委员为25名,部分发审委委员可认为专职,其间中国证监会的人员5名,中国证监会以外的人员20名;发审委设会议召集人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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