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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7 03:39

在过去到现在,咱们国家掀起了一股炒房热。许多房产商把房价炒的很高,许多人看到此景象,不得不挑选提早买房以节省开支。尽管如此买房仍是存在着一些困难,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合肥市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五条 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能够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
(二)归还自住住宅借款本息的;
(三)被归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日子保证的低保户;
(四)接连赋闲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员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五)员工自己及爸爸妈妈、爱人、子女患严重疾病(缓慢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缓慢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去除手术、严重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沉痾、大病)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
(六)到国外、港、澳、台区域久居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契合下述状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员工脱离本市、务工农人回来客籍;
3、彻底损失劳作能力。
(九)本市无住宅租借自住住宅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产品住宅)。
第六条 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能够提取该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逝世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归入住宅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七条 员工契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则提取住宅公积金的,爱人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一起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八条 员工自己、爱人及房屋产权共有人没有结清住宅公积金借款的,提取的住宅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归还住宅公积金借款本息,在住宅公积金借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宅类型的提取。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相关内容!假如您想在合肥市提取住宅公积金,首先得看自己是否满意条件,假如满意条件再去提取。当然,我们在买房的问题上仍是要考虑清楚,假如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专业的律师在线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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