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时补偿金是否仍要支付的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2 04:46
劳作合同停止的时分,劳作者可能会遭遇到必定的丢失,在这时分就能够要求用人单位给自己付出相应的补偿金。而很多人关于补偿金付出上也有各式各样的问题,那么,劳作合同停止时补偿金是否仍要付出?下面听讼网小编为你具体介绍相关常识。
劳作合同停止时补偿金是否仍要付出
一、补不补要害看操作
《劳作合同法》出台前,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38条规则:劳作合同期满或许当事人约好的劳作合同停止条件呈现,劳作合同即行停止,用人单位可不付出劳作者经济补偿金。劳作合同因合同期满天然停止的,用人单位不付出劳作者经济补偿金。
但《劳作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施行后,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同意续订的景象外,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期满导致劳作合同停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
二、实际中到期停止的几种组合
A在用人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乐意续签,但劳作者不乐意【不付出】
B在用人单位下降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乐意续签,但劳作者不乐意【要付】
C用人单位不乐意续签【要付出】
三、没续签的原因用人单位/劳作者谁举证
合同期满后,劳作者离任了,因补偿金问题发作争议,可是两边都没有有力依据来证明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合同未能续签。怎样处理呢?
司法实践中,应由用人单位对此负举证责任,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0日,告诉劳作者是否续签劳作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劳作合同停止:(一)劳作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同意续订的景象外,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则停止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
劳作合同停止时补偿金是不是仍要付出的问题需求结合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剖析。面临劳作合同停止要进行补偿,当事人在争夺补偿有问题完全能够托付专业律师来处理它。劳作合同停止时补偿金企业迟迟不肯在支,想要争夺权益的劳作者能够找听讼网律师进行问询。
劳作合同停止时补偿金是否仍要付出
一、补不补要害看操作
《劳作合同法》出台前,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38条规则:劳作合同期满或许当事人约好的劳作合同停止条件呈现,劳作合同即行停止,用人单位可不付出劳作者经济补偿金。劳作合同因合同期满天然停止的,用人单位不付出劳作者经济补偿金。
但《劳作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施行后,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同意续订的景象外,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期满导致劳作合同停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
二、实际中到期停止的几种组合
A在用人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乐意续签,但劳作者不乐意【不付出】
B在用人单位下降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乐意续签,但劳作者不乐意【要付】
C用人单位不乐意续签【要付出】
三、没续签的原因用人单位/劳作者谁举证
合同期满后,劳作者离任了,因补偿金问题发作争议,可是两边都没有有力依据来证明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合同未能续签。怎样处理呢?
司法实践中,应由用人单位对此负举证责任,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0日,告诉劳作者是否续签劳作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劳作合同停止:(一)劳作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同意续订的景象外,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则停止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
劳作合同停止时补偿金是不是仍要付出的问题需求结合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剖析。面临劳作合同停止要进行补偿,当事人在争夺补偿有问题完全能够托付专业律师来处理它。劳作合同停止时补偿金企业迟迟不肯在支,想要争夺权益的劳作者能够找听讼网律师进行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