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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奖销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该如何理解其危害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7 07:44
巨奖出售的不正当竞赛行为,是指商场出售运营主体为了促销意图,运用远离于惯例的彩票式高额奖金或奖品,煽动和诱惑顾客购买其产品,然后占有商场的行为。所谓有奖出售,一般包含附赠式的有奖出售和抽奖式的有奖出售两种方法:附赠式有奖出售,是指运营者对一切购买该产品和服务的人都给予奖赏,抽奖式的有奖出售则指运营者以抽签或许其他带有偶然性的方法确认购买者是否中奖,对中奖的才赠予奖品。
在产品的出售活动中,作为运营者的一种促销手法,有奖出售在必定程度上能够影响人们的购买愿望,招引顾客购买产品,给运营者带来必定经济利益。可是,不正当的有奖出售,往往会影响顾客正常挑选产品。并且,因为有奖出售的竞赛日趋激烈,特别是经济实力雄厚的大型商业企业推出规划更大、金额更高的有奖出售,这就会引起添加本钱、进步出售价格等结果,使原本的质量、价格和服务的正常竞赛遭到歪曲,危害顾客的权益。
一起,中小商业因资金不足而无力设奖,形成顾客丢失,给中小企业的出售活动带来冲击,破坏了商场的竞赛次序。其不正当性正是表现于此。实践中应留意,我国《反不正当竞赛法》第十三条的规则,是在剖析了有奖出售的利与弊的基础上,学习国内外立法有关规则作出的,对有奖出售没有采纳一概否定或许一概必定的作法,而是在答应的情况下又作了较为严厉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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