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诉讼证据保全的特征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17:32
诉讼依据保全这一概念是在2012国家对民诉法进行修改时所提出来的,或许还有很多人并不清楚这方面的常识吧。接下来听讼网小编就为您收集了有关诉讼依据保全的特征等相关常识,期望对您有协助。
一、什么是依据保全准则
我国民事诉讼法只规则了诉讼中的依据保全准则,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则,依据保满是指在依据有或许灭失或今后难以获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据诉讼参加人的恳求或依职权采纳办法,对依据加以固定和保全的准则。该协议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则:“假如以为恰当,司法当局应有权在开庭前按照一方当事人恳求,采纳暂时办法,尤其是在一旦有任何迟误则或许给权力持有人形成不行补偿的危害的情况下,或在有关依据显然有被毁掉的风险的情况下。”
二、请求依据保全要什么方式要件
请求依据保全要契合以下方式要件:
1、权力人应当在诉讼条件出书面请求。阐明请求依据保全的理由和所需求保全的依据的品种、称号、特征、地址等。
2、人民法院能够责令请求人供给担保,请求人不供给担保的,驳回请求。供给担保的首要办法是由请求人交纳诉讼保证金,或供给与之适当的担保,以避免请求人乱用权力。
3、人民法院承受请求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决;裁决采纳保全办法的,应当当即开端履行。
4、对依据保全的办法。对证人证言的保全,法院能够制造证人证言笔录或录音;对证据或现场的保全,法院能够进行勘验,制造勘验笔录、绘画、摄影、摄像等;对有或许被消灭的书证、证据、视听资料等,法院能够采纳查封、扣押等办法。
5、请求人在人民法院采纳保全办法后十五日内不申述的,人民法院应当免除保全办法。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