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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解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2 00:15
浅析刑事诉讼应树立统辖权贰言准则
统辖权贰言,是指法定主体向法院提出的以为法院对案子无统辖权的不同建议和定见。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清晰规则了当事人的“统辖权贰言”准则,但该项准则在刑事诉讼中立法阙如,这现已实践地发作了必定的坏处,危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刑事诉讼中树立统辖权贰言准则的必要性
(一)刑事诉讼统辖权贰言的权力是当事人“取得公正审判权力”的应有之义。
在刑事诉讼中,“取得公正审判的权力”是被告人等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宪法性权力,也是“合理法令程序”的必定要求。假如一个案子被媒体广泛报导而使陪审员或法官对被告人发作了成见,这时假如不赋予刑事被告人等当事人请求改变统辖的权力,法院很难保持中立的位置,无疑将会对被告人形成极大的不公。通过当事人统辖权贰言权力的行使,有利于促进诉讼中以公权力运作为主导到当事人诉权充沛完成的改变。
(二)从当事人的视点看,在刑事诉讼中提出统辖权贰言的权力是一项重要的救助性程序权力,它与当事人的刑事诉讼诉权相关联,有利于当事人息讼服判。
因为“无救助则无权力”,“无权力则无程序”,统辖权贰言作为一项重要的救助性程序权力,该权力的有用行使,关于当事人实体权力和其他程序权力的维护具有重大含义。赋予当事人提出统辖权贰言的权力,有助于当事人息讼服判,承受人民法院的裁判。假如当事人对法院的统辖权有贰言而无救助途径,那么很有或许导致当事人的上诉和无休止的申述,重复地请求再审,这变相地浪费了司法资源,进步了诉讼本钱,添加社会不安定因素。
请求统辖权贰言的权力与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权紧密相联。刑事诉讼不是一项简略的行政治罪性的程序,其间有必要有当事人充沛而赋有含义的参加,当事人是诉讼的主体之一,应当具有诉权,有权发动必定的刑事程序。假如当事人对法院的案子统辖不服,以为法院对案子的统辖不契合法令规则,或许或许发作不公正的成果时,那么应当赋予当事人提出贰言的权力,为其供给一种救助的途径。
(三)从法院的视点看,统辖权贰言准则有助于法院刑事统辖权的执行和裁判权的完成。
统辖是刑事诉讼活动首先要处理的条件问题,统辖权作为“特定法院处理特定诉讼案子的资历”,是法院对案子进行审判和判决的根据。假如统辖规模和权限不明,或许法院统辖不妥,诉讼活动就无法展开,也有或许极大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中存在法院统辖不妥的情况,刑事诉讼也是如此。正是通过当事人统辖权贰言权力的行使,通过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特定案子的质疑,以及相关裁判机制的运作,法院的统辖权才干得以愈加精确的确认。
(四)刑事诉讼统辖权贰言权力的行使及其救助机制,应当归入程序性裁判系统的轨迹。
程序性裁判与实体性裁判相对而言,它是指司法组织针对诉讼过程中发作的程序上争议进行判决的活动;程序性裁判独立于实体性裁判,它是一项独立的、自治的关闭判决系统,是针对程序性违法的最佳惩办机制。
当事人提出统辖权贰言之后,是否要举办专门的听证程序,举证职责怎么分配,证明规范要到达什么样的程度,法院判决成果的效能怎么等问题,都应当予以清晰规则。统辖权贰言权力的行使及其维护应当彻底归入程序性裁判的系统中来,关于统辖权贰言的请求主体、请求组织、请求期间、请求理由、举证职责、证明规范、判决机制和法令成果等各要素都要清晰,彻底按照“诉讼”的方法而不是行政的方法进行判决,使统辖贰言的判决机制成为程序性裁判系统中的重要一环。
二、我国刑事统辖权贰言裁判系统的构建
(一)构建的基本准则
一是赋予当事人诉权准则,即答应当事人对刑事案子的统辖权提出贰言,颁发当事人的请求贰言权,这是该裁判系统树立的条件。当事人假如不能对法院的刑事统辖提出质疑,今后的诉讼就很或许会对其形成极大的不公正。
二是听证程序准则,法院应当举办专门听证方法对统辖权贰言是否恰当进行判决,而不能选用简略的、行政的果断方法。这有助于当事人对诉讼的积极参加,也是现代诉讼民主的表现。
三是树立依据规则,也便是有必要清晰当事人提出统辖权贰言的举证职责、证明规范及其相应的成果。只要如此,才干使程序更赋有可操作性,使相应的权力义务职责愈加清晰。
四是再救助准则,即对法院驳回统辖权贰言的判决不服,颁发当事人提出上诉的权力。给当事人第2次救助的时机,而不能“一裁结局”。
以上四项准则是树立刑事统辖权贰言裁判系统的基本准则,只要如此,程序的运作才会更具有科学的、操作性和公正性。
(二)详细的程序
完善的刑事案子统辖贰言的裁判程序,应当清晰以下事项:
1.请求统辖权贰言的主体。笔者以为,被追查刑事职责的被告人有权提出统辖权贰言,其他的刑事当事人,如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等也能够提出,这表现了诉讼权力的相等准则,有利于当事人对刑事诉讼的积极参加。关于当事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假如经其自己赞同,也可代为提出统辖权贰言。
2.请求统辖权贰言的时刻。当事人请求统辖权贰言应当在什么期间内提出?要不要加以时刻上的约束呢?笔者以为,对此仍是要加以限制的。有权请求统辖权贰言的主体,应当在法庭对案子进行实质性审判之条件出统辖权贰言,也便是在法庭调查之条件出,今后就不能够再请求。
3.请求统辖权贰言的方法。当事人请求统辖权贰言的,应当采纳书面方法,向法院提交请求书。
4.请求统辖权贰言的效能。当事人向法院请求统辖权贰言,人民法院有必要予以受理,而且在对当事人的统辖权贰言作出判决之前,暂时间断本案的实体审理。间断审理的期间,不计入法院的审理期限。
5.统辖权贰言的受理组织。当事人请求统辖权贰言,能够直接向受诉法院提出。详细来说,应当由法院的立案庭对本院于该案是否具有统辖权进行检查,这样既有利于进步功率,也有利于法官的功能分工。
6.法院的职权检查。即便被告人等当事人没有向法院提出刑事案子的统辖权贰言,但法院也应在开庭审理之前按照职权自动对案子进行检查,假如发现本身对案子没有统辖权,那么应判决移交有统辖权的法院或许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统辖。
7.请求统辖权贰言的法定景象。法令能够规则,当刑事诉讼中呈现下列景象之一时,当事人能够向法院请求统辖权贰言:(A)按照法令规则,审判法院对案子根本就无统辖权的;(B)统辖法院因为逃避等法令上的理由、事实上的妨碍或许特别景象而不能行使裁判权的;(C)因为当地的言论、诉讼的情况及其他景象,有或许导致在当地不能保持公正审判的。只要契合上述法定的请求统辖权贰言的理由,当事人的请求才干取得法院的支撑。
8.请求统辖权贰言的举证职责和证明规范。法院的统辖问题归于程序性事项,当事人请求统辖权贰言的,应当由请求者承当举证职责。请求人应当证明其建议存在的或许性大于不存在的或许性,证明要到达优势依据的程度,使人们对法院统辖的合理性发作合理的置疑,不然其贰言将会被驳回。
9.法院的判决程序。当事人请求统辖权贰言的,法院应当举办听证,仔细听取各方当事人和公诉人的定见。
10.法院的判决成果。在刑事诉讼中,法院通过对当事人统辖权贰言的听证,能够作出以下三种方法的判决:(A)以为本院具有统辖权,当事人的请求理由不树立的,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贰言;(B)以为本院没有统辖权,当事人请求贰言树立的,判决将案子移交给其他有统辖权的法院,而且告诉提起公诉的检察院;(C)以为本院没有统辖权,但也未发现其他有统辖权法院的,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统辖。
11.法院判决成果的效能。刑事诉讼中,关于法院作出的驳回当事人统辖权贰言的判决,当事人对此不服的,能够在5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2.过错统辖的成果。笔者以为,假如不树立统辖过错的法令成果,当事人请求统辖权贰言的权力就难以得到真实的保证。鉴此,在刑事诉讼中,假如没有统辖权的法院审判了案子,或许法院过错地驳回了当事人关于统辖权提出的贰言,那么法院已进行的诉讼行为无效;在二审中,二审法院应当以一审法院违背“法定程序”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当然,刑事案子统辖权贰言本质上是为了维护当事人取得公正审判的权力,其含义在于促进诉讼中以公权力行使为主到当事人诉权完成的改变。但在我国树立或许还面对一系列的妨碍,咱们应当看到问题的系统性、复杂性,关于刑事统辖权贰言裁判系统的相关配套措施予以满足的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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