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分割应保留胎儿份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2 15:52小王结婚后,与公婆不好,联系闹得很僵。不过,老公仍一直对她很好。在小王怀孕8个月时,老公不幸因车祸逝世。在承继遗产问题上起了胶葛:公公婆婆以为,小王夫妻一起财产的一半是小王老公的遗产,小王也没有遗言,应该分红三份,由公公婆婆和小王均匀承继。小王则以为,自己还有孩子,应该多分,孩子是老公的孩子,也应该有承继权。公公婆婆却说,孩子还没生下来,在法律上就没有从事民事行为的资历,谈不上承继权。小王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切割遗产。法院审理后,判定遗产由胎儿承继二分之一,公公婆婆小王一起承继另二分之一。公公婆婆上诉后,二审保持了原判。
承继法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遗产切割时,应当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胎儿出世时是死体的,保存的比例依照法定承继处理”;“应当为胎儿保存的遗产比例没有保存的,应从承继人所承继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存的遗产比例,如胎儿出世后逝世的,由其承继人承继;如胎儿出世时便是死体的,由被承继人的承继人承继。”因而,小王老公逝世后,切割遗产时,应当为小王的胎儿保存遗产比例,且因为孩子出世后还有抚育、教育问题,依法应予多分,而不是保存均匀比例,法院正是根据这种考虑做出的判定。
需求留意的是,假如胎儿出世是死体,为其保存的遗产比例应作为小王老公的遗产由小王、小王的公公婆婆一起法定承继;假如胎儿出世后过了一段时刻逝世的,不论孩子存活的时刻是长是短,为其保存的遗产比例,应由孩子的法定承继人承继,在本案中便是由小王承继。